社保征管大变革:税务部门全面接手,企业社保成本或增加?( 六 )

回朔历史,社保费由税务机关、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双主体”征管格局形成有其历史原因。

中国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银行代扣劳动保险金阶段(上世纪50年代初至80年代初)、社会保险经办征收社保费阶段(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双主体”征收阶段(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199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所有制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企业劳动力的管理和供求也已经基本靠市场调节,劳动力流动性大大加强,社保经办机构的费源管理乏力,大量应收社保费收不上来,为维持社保体系正常运转,财政补贴的负担日益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