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征管大变革:税务部门全面接手,企业社保成本或增加?( 九 )

,因其减少了中间环节和信息不对称,能将社保费纳入税收征管,实现税费“同征、同管、同查”的协同效应。

社保费征管部门和征管模式之争由来已久,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人认为社保部门集社保费的管理、征收、支出、监督于一身有助于高效管理,也有人认为应建立“税务征收、财政管理、社保发放、审计监督”的社保费管理体制,实现收支两条线,部门间分工制约,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寻租和社保基金被挤占、挪用。

如今,争议正尘埃落定。

社保费征管职能划转税务部门后,原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如何安排是个大问题。

不过,据《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截至2016年底,全国社保经办机构实有工作人员195869人,其中省级4992人,地市级50174人,县区级140703人,分别占实有总人数的2.6%、25.6%、71.8%。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有人员分别为142326人、49833人,合计占比超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