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薪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五千元,究竟始于何时( 二 )

一、税务总局领导答采访人员问道破天机

其实,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女士已经说清楚。

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8月3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提醒大家:

“借此机会,我还想提示大家,10月1日以后,

发放工资

的时候,各企业单位财务人员在扣缴个税时一定要记住,别忘了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这样可以让我们的员工们享受到改革的红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