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欠债8600万元,逾期3年不还,被卫计委下文催款!(16)

医院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回款时间不得超过30天。

2017年,再发国办发13号文,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和强制办法,将药品购销回款纳入医院和院长年度考核。

原国务院医改办督导处处长朱永春曾向媒体透露,未来将会把医院使用药品的回款情况,作为公立医院考核和院长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和院长的聘任进行挂钩,专门建立诚信档案体系。

一系列针对公立医院回款政策将加严,但都延续着同样的行政逻辑,多年频发的拖欠回款问题,

只靠催促公立医院回款的“一刀切”行政管理,或许并不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