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知名律所向发改委举报“地方网约车细则违规”
泉州、兰州两市重订网约车细则之后,各界希望有更多城市能重新修正网约车细则的声音不绝于耳。《法制日报》《中国经济导报》、红网等多家媒体为此发声,呼吁“重订网约车细则”能被更多城市落实。
看似这是一场传统媒体、自媒体、专家与相关部门的“喊话”,实际上参与者也越来越多。12月4日,天元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发布了一则公告,《天元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及构成行政垄断进行举报》,声明将“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向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文件,应当不予出台。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又再次提出更细致的具体要求,这体现了中央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决心和重要部署。
自2016年8月以来,全国已有超过150个城市相继出台地方网约车细则。然而不少城市网约车细则含有不同程度的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有违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比如,对网约车车价、轴距、排量、发动机功率、长宽高等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超出当地实际需要的条件;以严苛条件要求在当地设立子公司等形式设置市场准入障碍;以强行设置车载设备目录等方式排斥其他经营者提供商品;以不合理的户籍要求限制外地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等等。我们合理担忧,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的出台涉嫌未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也涉嫌构成在当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网约车作为“互联网+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其出现与发展满足了大量私人出行刚需,解决了传统出租车饱受诟病的诸多问题,显著提升了用户出行体验,也倒逼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自发性改革和服务质量的提升。部分地方网约车细则相关限制内容,很可能正在或已经对促进当地出租车出行市场竞争、提升广大消费者的出行福利和体验造成损害。
为此,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向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日前部分城市已率先对当地网约车细则中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进行了主动调整。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关注,持续为推进其他城市纠正网约车细则中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容、取消涉嫌构成行政垄断的规定而努力,为维护和促进当地出租车出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共享经济发展,保障广大消费者更好的出行需求尽微薄之力。
官网显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北京,并在上海、深圳、成都、香港设有分所,是中国成立时间最早和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自2012年出现网约车后,历经4年发展,网约车已经成为城市人群不可或缺的出行方式。也正是因为有着巨大的用户数量,各界都关心的“身份”问题也得到了官方的主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7月27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在明确网约车合法地位的基础上,也从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等方面对该领域进行了规范。
据《中国经济导报》报道,2016年7月26日,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已有一百多个城市出台了网约车实施细则,还有86个正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出台细则的133个城市,已覆盖了全国网约车业务量及市场份额的95%以上。对比全国版和地方细则,各地网约车细则不同程度地在《暂行办法》基础上,对网约车车辆、驾驶员、网约车平台等准入条件进行了增加和更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观察到,各地出台的网约车细则,普遍规定更为严格。
众所周知,在各地出台的准入细则方面,几乎所有地方都对排量、轴距、车型甚至户籍等方面做出了限制。而在司机的“专业考试”方面,个别地方也出现了一些奇葩命题,像类似“黄宗羲是哪个朝代的?蝙蝠是哪个国家的吉祥物?”等与行车和服务无关的问题都可能涉及。事实上,无论从媒体报道还是乘车人体验来说,各地细则实施之后,大部分司机被排除在门槛之外,网约车运营车辆严重不足,有的网约车app甚至不得不在界面上显示现有叫车排队的人数,以应对车少人多的问题。
滴滴出行的一项调查数据表示,2017年6月的打车难度与2016年6月相比,北京增长12.4%,上海增长17.7%,广州增长13.2%,深圳增长22.5%;难度减少的城市中,成都减少1.8%,三亚减少1.0%。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打车难是因为数量少,难打车是因为价格贵,网约车正规化后打车难度却在增加,归根到底是对平台、对车、对人的准入门槛定的还是太高。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今年7月表示,针对这种情况,交通运输部及时制定相关的培训教材,积极指导地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为地方和考生创造良好的备考环境,目前全国各地考试进入正常轨道,考试通过率已达到65%。之后,9月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简化考试内容。
据《中国经济导报》报道,从2016年中《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发布至今,其实还有两个重磅文件可能影响到网约车管理问题。其一是于去年6月发布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于201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其二是今年7月发布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强调各地要“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等等。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两份文件中,前者旨在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尤其是最近出台的实施细则,将为地方网约车细则的管理和评估提供重要的直接参考依据;后者则有助于地方在面对分享经济这种新业态时转变思维,调整既往政策,提高反行政垄断的认识,采用更合理、更科学的方法实现对网约车市场的有效监管。
而《法制日报》报道显示,目前出台网约车实施细则的城市,没有一家行政机关主动说明是否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多方质疑之下,泉州、兰州两地目前均对细则进行了修订。泉州于今年9月7日重新印发了新版《泉州细则》,兰州于今年6月28日、8月30日分别重新印发了《兰州意见》与《兰州细则》。主要调整方向为:减弱对网约车驾驶员的人身和户籍限制,降低对网约车车辆的价格和技术条件要求,取消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接入限制,取消其他违背市场经济要求的不合理限制等——即放宽限制,降低门槛,使之更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和分享经济发展的要求。
泉州与兰州的新版细则出台至今,尚没有出现第三个跟进修订者,据了解,已出台网约车地方细则的城市中,存在同泉州、兰州修订前细则相类似问题的城市不在少数。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获悉,由于一些地方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在车辆、驾驶员、平台公司等准入条件的限制上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专业人士为此投诉举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正在进行调查。
相关数据显示,过去13年里,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出租车数量增幅极为有限,而人口规模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明显,其中北京、上海2013年出租车数量仅分别增加9%、4%,人口规模增加53%、49%,人均GDP分别增加289%、276%。这说明网约车市场体量巨大,未来发展仍然不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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