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机构千方百计给监管施加压力,但监管态度坚决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有些机构千方百计给监管施加压力,但监管态度坚决”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健康摘要: 2017-12-12 研究猿小弟 债券圈 债券圈 来源: 债券研究猿 作者:研究猿小弟 帝都的冬天总是灰蒙蒙的,就像债券民工每天的心情。 清晨的债券民工,总是被七点前的闹钟准时叫醒。无论昨天陪客户喝了几瓶长城还是红星,也不管被下班布置那几篇报告虐到几点,自然醒的权利总是属于少数温...


正文开始:

有些机构千方百计给监管施加压力,但监管态度坚决

来源:

金羊

毛工作坊、第一财经、21世纪金融监管

 导读 

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角度看,这次高层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但是,如果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强调特殊理由,甚至不够理性认识规范的意义,混淆视听,那就变成一个利益集团了。

最近几场半公开的资管新规研讨会,业界,尤以银行的反对声音最大,银行说话既粗又直白,一点不怕被贴上利益集团标签;尤其在涉及诸如打破刚兑和净值管理等核心问题上,银行反馈激烈,银行担忧快速去杠杆产生的风险,央行则担心过去以国家信用为背书的刚兑及以此为基础金融空转杠杆攀升带来的系统性风险。100多万亿的影子银行体系根基有二,一是刚性兑付,二是期限错配,银行喊痛,容易理解。

今天一财的报道再次清除了市场噪音,让市场意识到监管的态度是毫不动

摇的。一项酝酿一年之久的改革,征求意见阶段就这么大的声音,为何?

一,影子银行沉疴已久,已成尾大不掉之势,所以形成共识才如此之难。文件出台又是一行三会密集监管协调,又是好几轮内部征求审议,结果依旧没有达成共识,100万亿大资管的背后,随便一条政策就是几万亿的市场和饭碗,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都怕疼怕担责,这几乎是当下所有改革的难题——增量不再,存量难切。

二,银行政治觉悟有待提高,十九大三大攻坚战,金融防风险排在第一位,这是硬仗。过去的治理体系怕是面临巨大变革。银行没有意识到,这是金融业的一场清理违建的整风运动,必是霹雳手段雷霆之势,刘鹤说,监管必须长牙齿,父爱主义要不得,这将不仅仅是理念,还将成为监管实践。一项酝酿一两年协调无数次的改革文件,基本的立场不会再有太多更改,至于结果,不求圆满,只求功效。

12月11日,据境外媒体报道,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在听取主要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业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之后,考虑将该新规的过渡期延长。

对此,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目前,一切都还没有定,要等本月17日截止日期到了,才能汇总和研究。”不过,该人士透露,目前确实存在有些机构千方百计给监管层施加压力,达到放松监管的目的。在这场博弈中,监管机构的态度是“整治乱象,坚定不移”。

12月9日,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副局长刘志清公开表示,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高要求,也为未来资管的发展确立了很好的目标。关于银行达标的难度,他指出,“各家银行的情况不太一样,但其实80%以上都没问题。”

博弈聚焦延长过渡期

据境外媒体12月11日报道,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在听取主要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业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之后,考虑将该新规的过渡期延长。监管部门目前考虑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考虑在此之后允许过渡期开始时已经存在的非标资产续发产品承接。

对此,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不可能就有修改意见拿出来。但是,有些人或者机构觉得好日子快到头了,也要拼命挣扎几下,千方百计给监管层施加压力,达到放松监管的目的。

对于过渡期是否需要延长,该人士称:“待征求意见结束再来研究。”

第一财经采访人员采访了解到,针对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新老划断”的过渡期问题是目前机构所提异议较多的一点。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指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金融机构已经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不符合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净认购规模。过渡期自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意见进行全面规范,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者续期违反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

据采访人员了解,11月30日,银行业协会曾在上海组织股份行参加的资管新规研讨会上,就有机构建议适当延长过渡期,并且过渡期结束后允许续发产品承接未到期的“老”非标资产等内容。

此后,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获悉,

几家国有行近日开会讨论了资管新规,并形成了关于资管新规的反馈意见,其中也提出将过渡期延长的建议,以及过渡期后,允许新发产品承接“老”非标资产。据知情人士透露,接下来,大行还将进行关于资管新规的讨论,到时,才会形成最终的意见反馈版本上报监管。

根据业内流出的上述国有行关于资管新规的反馈意见,其中显示:“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稳定,确保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平稳转型,建议将该条规定修改为“过渡期自本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20年12月31日。

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本意见进行全面规范,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对于过渡期开始时已存在的非标资产,可以续发产品承接”。

上述反馈意见中亦表示,可以预见2019年6月过渡期结束后,将出现大量存量资产未到期而产品持续到期的情形。根据现行的过渡期安排,过渡期结束后,银行需发行或续期完全符合《指导意见》要求的产品,但完全满足《指导意见》要求的大量产品将因其期限长、净值波动大等原因,而导致客户购买意愿低,银行发行难度大,造成大量未到期理财资产面临无产品可续接的困境。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开会是讨论了这些问题,最终以银行业协会的公告为准。”

之所以提出延长过渡期,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人士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称,新规要求一些存续期到期的产品,在过渡期后,不允许再投非标资产。这意味着,资金端拿不到钱与非标资产对接,银行将面临很大资金缺口。

以该行资管部为例,非标资产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平均期限为3年。由于银行会面临人事换届问题,所以5~10年更长的期限情况比较少见。他指出,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缓冲期比较长,银行则可以从容过渡,按照资管新规要求去做。

“整治乱象,坚定不移”

12月8日晚间,银行业协会表示,对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高度重视,目前,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尚在讨论整理过程中。

如今一切未定,是否意味着金融机构还有博弈的空间?监管对此的态度是怎样的?“整治乱象,坚定不移。”上述接近监管人士称。

此前,上述接近监管人士针对股份行资管新规的讨论意见,对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表示,

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角度看,这次高层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但是,如果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强调特殊理由,甚至不够理性认识规范的意义,混淆视听,那就变成一个利益集团了。

12月9日,刘志清在公开场合指出:“为使新规稳妥有序地实施,最终规则的相关安排一定会充分考虑对银行和市场的影响。”关于银行达标的难度,他表示,“各家银行的情况不太一样,但其实80%以上都没问题。”

刘鹤:金融监管要“长牙齿” 拒绝“父爱主义”

2016年01月11日 10:16 来源于《21世纪金融监管》

每一次金融危机都意味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严重失调,每一次危机都意味着金融监管的失败和随之而来的重大变革。

刘鹤 | 文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中断了世界经济持续30多年的黄金增长期。金融体系的去杠杆和实体经济的下行形成具有放大效应的负反馈循环,导致世界经济陷入长时期的深度衰退。危机爆发已经7年多,全球经济金融尽管有所恢复,但依然笼罩在危机的深度阴霾下,这使我们从一个不同于以往的角度再次感悟到“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迫使我们更深入地反思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

从历史上看,每一次大的危机都有特定的拓展模式,只有走完全过程才能达到新的平衡点,今后几年世界经济仍将面临很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对此我们在思想上和战略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从金融发展史来看,金融危机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小概率事件。一部金融史就是一部危机史。研究发现,在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中,国际上平均每年会发生6场或大或小的金融危机。

我们好奇的是:为什么会发生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是否可以避免?

从经济长周期理论到宏观政策失误,从凯恩斯提出的“动物精神”到金融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尽管围绕着危机原因的研究越来越多,但争议并不比过去少。

这些争议既是我们对危机认识不断深化的必要过程,也在反复让我们品味金德尔伯格所作的论断:金融危机是一个永恒的现象。我们是否只能无奈地接受“危机无法预测,更无法预防”的悲观论调?

事实上,金融危机并非无迹可寻。“历史不会重复自己,但会押着同样的韵脚”,此次危机并不是“这次不一样”。基于过去800多年金融历史数据的研究发现,历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共同标志性特征有:资产价格大幅上升;债务负担加剧;经济增长率波动;经常账户赤字等。

基于此,有不少人坚持认为,金融危机应当可以避免。为避免危机发生,要警惕那些新形成的、变异了的风险隐患,更要克服那些共同的根源性因素。

每一次金融危机都意味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严重失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命题。从思想理论和政策实践的发展历程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像一个钟摆,总是在政府多一点和市场多一点之间摆动,难点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如何实现有效平衡、发挥最大合力。

危机前美国在经济金融发展上采取了“自由放任主义”,金融自由化、复杂金融创新走向极致。危机后格林斯潘承认,自由市场理论的缺陷和金融机构自我调节能力的全面崩溃令他“万分震惊,难以置信”。分析和认识这次大危机,要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个深刻的大背景出发。

每一次危机都意味着金融监管的失败和随之而来的重大变革。我在两次全球大危机的比较研究中提到,两次大危机中一个共同的原因是金融体系的脆弱性超过了微观层面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宏观层面的监管能力。在两次危机形成过程中,监管上奉行“轻触式监管”,认为“最少的监管是最好的监管”。监管放松、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愈演愈烈,甚至出现“监管竞次”(race to the bottom)——各国监管机构竞相降低监管要求以追求本国金融机构的相对竞争优势。

美国国会对此次危机的调查结论是,这场金融危机本可以避免,危机既非天灾也非计算机模型的失效,而是源于人类对风险的无动于衷和错误判断。借用莎士比亚的话:“错误不在别处,就在我们自身。”

面对来自国内政治、社会的巨大压力,美欧大幅提高金融监管标准,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在充分肯定这些进步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些被强化了的监管很可能在若干年后引发难以预料的、更猛烈的监管规避。金融发展很可能继续沿着“危机—管制—金融抑制—放松管制—过度创新—新的危机”的历史周期律演进。

这场危机带给金融监管的启示至少有三条:

第一,金融监管要有前瞻性。

前瞻性是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的生命所在。金融监管者需要对金融风险保有一颗敬畏之心,提高风险警觉性,不能只在出现问题后才采取行动,要有预判、有预案。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管必须是内生反周期性的,特别是在繁荣时期,金融监管在不受重视时最有价值。

第二,金融监管体系要有适应性。

要根据本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水平、结构变化和风险变迁动态演进,关键是要有效捕捉风险并与时俱进地配置监管资源,使监管能力建设与金融创新相适应。金融监管者需要具备深刻的自省意识和不断改良的能力。 

第三,金融监管要“长牙齿”,不能只说不做。

金融监管者不能只靠风险提示或道义劝说实施监管,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监管机构的口头警告充其量不过是纸上谈兵。金融危机是一个强大的敌人。要战胜它就意味着监管机构要能够在危机的关键时刻做出不同于市场的独立判断,而不是被市场的意志所左右。这既需要智慧,更需要强烈的使命感和勇气。

从衡量金融发展的四个维度——深度、效率、可获得性、稳定性来看,近些年来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和监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根本上要靠深化金融改革。由于金融资源具有高度流动性,金融市场具有很强的整体性,金融改革需要特别注重单兵突进和整体协调的关系,防止改革部门化、碎片化。仅在单个领域推进某项改革往往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反过来也会影响这项改革的可行性、可信度。

要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通过协同推进金融布局、金融机构、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基础设施等改革以及与之配套的实体经济领域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金融自身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的速度、方式、结构、动力都在发生转化。这既是金融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金融风险的易发多发期,对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方面,金融业要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去产能、去库存、补短板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有力支持。 

另一方面,我国金融风险整体可控,但伴随着经济增速下调和经济结构调整,各类隐性风险将逐步显性化,面对以高杠杆为主要特征的各类风险,要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解决长期性结构性问题,以外科手术式的措施化解短期风险隐患,真正使金融体系经得起经济结构性、周期性变化的考验。

我们要深刻吸取国际金融危机教训,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

在完善体制的同时,也要改革和优化监管机制:牢固树立风险思维和危机应对意识,要摸清真实的风险底数,广撒网、细捕鱼,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工具箱,运用压力测试等手段提高监管的前瞻性,打造现代化的监管队伍,着力提高监管的专业性。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寓监管于服务。

进一步强化行动的意愿,敢于质疑、能够说“不”,拒绝监管上的“父爱主义”,提高依法监管的执行力。

从长远看,我国应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系统性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不断建立并完善系统性风险监管的法律制度、机构安排、技术工具等,构造现代化的金融监管治理体系。

关于监管者如何更好地实施监管这样的技术性问题,往往少见于著述。晓朴同志翻译的《21世纪金融监管》一书弥补了这一缺憾。国际上十余位经验丰富的高级监管专家对全球金融监管中的一些体制机制和技术性、操作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有些给出了很好的答案,有些提出了发人深思的问题,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改革越深入,越需要具备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的人才。金融从业者和经济工作者都应当读一读。衷心希望本书能够为推进我国金融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提供有益借鉴。

本文为《21世纪金融监管》中文版序言,该书作者为荷兰央行执行董事乔安妮?凯勒曼、研究主管雅各布?德汗、监管专家中心主任费姆克?德弗里斯,张晓朴翻译

END

有些机构千方百计给监管施加压力,但监管态度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