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PPT 51页 税收 51 管理 选编 分析 精彩 案例 执法
”本案中唐某从事销售活动期间 , 既未办理税务登记 , 也未建立健全会计帐簿 , 且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 , 逾期仍不申报 , 县局根据其经营情况 , 并参照以往核定并向社会公告的纳税定额 , 核定其应纳税额也是合理合法的,10,把公司当个体纳税主体出错,基本案情:某市铸钢有限责任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 2002年1月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 工商营业执照上登 。
25、记的经济性质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为李某 , 主要经营范围是废钢、废铁冶炼销售 , 共有15个股东 。
2002年2月份办理了税务登记 , 但税务部门在给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 , 将经济性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 纳税人为李某 , 纳税人识别号是李某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 税款征收方式确定为定期定额征收 。
2004年8月份 , 该市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 , 称该公司有重大偷税嫌疑 。
接到举报后 , 市国税局迅速组织稽查人员前去调查 。
国税稽查人员经详细检查发现 , 李某自开业以来 , 采取不申报、少缴税的手段隐瞒销售收入1342087元 , 少缴增值税75967.19元 , 占同期应纳税额的15.67% 。
于是 , 该市国税局依法作出决定 , 认定李某的这种行为是 。
26、偷税 , 并于2004年9月4日对其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 , 责令李某在限期内补缴税款75967.19元 , 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同时 , 鉴于该纳税人偷税的数额较大 , 已超过1万元 , 并且占同期应纳税额的10%以上 , 已触犯了刑法 , 该局又制作了涉税案件移送意见书 , 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但李某以无钱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为由 , 在国税机关限定的缴税期内没有履行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手续 。
2004年9月20日 , 市国税局认为李某有转移财产的迹象 , 便制作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通知书 , 扣押了李某个人的小轿车一辆 , 并按规定给李某开具了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 。
在李某的小轿车被扣押的当天 , 李某迅速借款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 ,。
27、同时 , 以市国税局扣押其个人财产、实施强制措施不当为由 , 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当地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李某的诉讼申请后 , 对市国税局作出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详细审查 , 责令市国税局出示当事人当初办理税务登记的有效合法证件 。
市国税局只出示了李某的税务登记证件 , 并未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和技术监督局下发的代码证复印件 。
李某申辩 , 自己只是铸钢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并不负有纳税义务 , 随后其出示了有关证据 。
2004年10月14日 , 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法院认定市国税局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给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 擅自改变纳税义务人和经济性质 , 导致确认纳税对象错误 , 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李某实施了税收 。
28、强制执行措施 , 其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
法院判决市国税局败诉 , 责令市国税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撤销已作出的扣押财产决定 , 归还已扣押的车辆,11,把公司当个体纳税主体出错,11月3日 , 当事人李某在打赢第一场官司后 , 又以市国税局作出的偷税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己不是纳税主体为由 , 向市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复议 。
上一级市国税局法规科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 , 对市国税局作出的具体行为进行了详细审查 , 经复议机关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作出了复议决定 , 认定市国税局作出的李某偷税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 , 事实不清 , 确认纳税主体错误 , 撤销了其作出的偷税处理决定 , 并要求立即撤销已下达的涉税案件移送意见书 , 中止公安机 。
29、关对当事人的立案侦查活动 。
法理分析:本案是一个典型的确定纳税主体错误而引发的一场官司 , 由于税务机关没有依法给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 使税务登记证缺乏法定效力 , 从而导致一连串错误的事情发生 。
此案虽然已经结束了 , 但带给税务部门的经验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 它告诫税务机关管理部门在办理税务登记时 , 切不可草率行事 , 以免给征收、稽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 向生产经营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
由此可见 , 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一般应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前提 , 税务登记证的内容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0/1221/002599272.html
标题:税收执法案例精彩分析选编税收管理篇ppt|税收执法案例精彩分析选编税收管理篇(ppt 51页)(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