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PPT 51页 税收 51 管理 选编 分析 精彩 案例 执法
30、要和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相符 , 对于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只有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证件的当事人 , 应根据当事人的实际经营状况确认纳税义务人、经济性质和其他有关事项 。
否则 , 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就没有法律效力 。
就本案来说 , 由于税务机关未依法给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 导致以下错误的事情发生:一是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偷税证据不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之规定 , 对于应办理税务登记但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 认定其偷税的惟一标准是 , 税务机关必须首先履行书面通知其申报这一程序 , 否则不能认定其行为是偷税 。
对本案来说 , 当事人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 , 但在确认纳税主体 。
31、和经济性质时错误 , 这样办理的税务登记证为非合法证件 。
所以 , 对当事人认定为偷税证据不足 。
二是征管范围错误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 , 从2002年1月1日起 , 新办的除个人合伙、独资的私营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应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 , 而该铸钢有限公司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其所得税应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 。
但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办的是个体工商户 , 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地税部门管理 。
三是税款征收方式有误 。
根据会计法第2条和第9条规定 ,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法办理会计事务 ,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 填制会计凭证 , 登记会计账簿 , 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
该市国税局未按税法规定给 。
32、当事人办理税务登记 , 经济性质发生了变化 , 使本应该由查账征收税款的纳税人 , 变成了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纳税人 , 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一定的损失,12,把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公开 , 是否侵犯其权益,基本案情:2001年12月 , 某县国税局一分局为了作好个体税收定额工作 , 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进行典型户调查 。
在调查时 , 税务人员复制了张某等三户纳税人近半年的经营原始资料 。
分局根据调查 , 将所管辖的个体工商户分成三类六档 , 分别核定其应纳税额 。
在核定定额征求意见会上 , 有一部分个体工商业户认为核定的应纳税额过高 , 要求税务机关拿出依据 。
于是 , 分局用张某等三户纳税人的经营资料 , 说服到会的个体工商业户 。
后来 , 分局又将张某的经营 。
33、资料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 。
张某得知国税分局将其经营情况公开后 , 认为这种做法侵害了他的合法利益 。
首先 , 税务局公布了他的“流水账”、等经营资料 , 而这些原始账册上记录着货物的进销差价和利润率等 , 如果这些“底牌”让消费者知道了 , 消费者在购货时把价位压到最低点 , 会给经营带来许多困难 。
其次 , 被公布的经营资料有具体的进货渠道、进货地点 , 这些“密件”让同行知道后 , 会影响他同别人竞争 。
第三 , 他的纳税定额高 , 纳税多 , 说明生意大 , 这样会招来众多竞争对手 , 造成经营困难 。
第四 , 有一部分纳税人认为这次定额调高 , 是因为他提供的资料 , 因而遭遇众多指责 , 给他带来精神打击 。
第五 , 国税分局将他的经营情况等有关资料提供给地方税务杌关 。
34、 , 泄露了他的经营秘密 。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2年1月 , 张某将国税分局告上法庭 , 请求法院判令税务分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 赔偿因泄露其经营秘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0万元;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 消除影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
最后 , 经过调解 , 该案以张某撤诉而终结,13,把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公开 , 是否侵犯其权益,焦点问题:纳税人经营情况的有关资料到底能不能公开 , 公开定额和应纳税额是否侵犯了纳税人的权益? 法理分析: 一、公布纳税人的经营资料与法不符 。
税收征管法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
” 税收征收 。
35、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 , 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0/1221/002599272.html
标题:税收执法案例精彩分析选编税收管理篇ppt|税收执法案例精彩分析选编税收管理篇(ppt 51页)(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