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规定 编写 标准 建设 工程
第十八条 制定标准的目的 ,应概括地阐明制定该标准的理由 和依据 。
第十九条 标准的适用范围应与标准的名称及其规定的技术 内容相一致 。
在规定的范围中 , 当有不适用的内容时 , 应指明标准 的不适用范围 。
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应规定参照执行的范围 。
第 。
7、二十条 对标准的适用范围可采用“本标准(规范、规程) 适用于 ”的典型用语; 对标准的不适用范围可采用 “本标准 (规范、规程)不适用于 ”的典型用语 。
第二十一条 标准的共性要求应为涉及整个标准的基本原则 ,或是与大部分章、节有关的基本要求 。
当共性要求的内容较多时 ,可独立成章 , 章名宜采用“基本规定”。
第二十二条 执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应采用“, 除应符合本标准(规范、规程)外 ,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的典 型用语 。
第二十三条 标准中采用的术语和符号(代号、缩略语), 当 现行标准中尚无统一规定 ,且需要给出定义或涵义时 ,可独立成章 ,集中列出 。
当内容少时 , 可不设此章 。
第二十四条 标准 。
8、中的符号(代号、缩略语)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
当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时 ,应采用国际通用的符 号 。
当无国际通用的符号时 , 应采用字母符号表示 。
第二十五条 标准中的物理量和计量单位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 和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第二十六条 标准中技术内容的编写 , 应符合下列原则:、应规定需要遵守的准则和达到的技术要求以及采取的技术措施 , 不得叙述其目的或理由;二、定性和定量应准确 , 并应有充分的依据;三、纳入标准的技术内容 , 应成熟且行之有效 。
凡能用文字阐 述的 , 不宜用图作规定;四、标准之间不得相互抵触 , 相关的标准条文应协调一致 。
不 得将其 。
9、他标准的正文或附录作为本标准的正文或附录;五、章节构成应合理 , 层次划分应清楚 , 编排格式应符合统一 要求;六、技术内容表达应准确无误 , 文字表达应逻辑严谨、简练明 确、通俗易懂 , 不得模棱两可;七、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应恰当 ,并应符合标准用词说明的规八、同一术语或符号应始终表达同一概念 , 同一概念应始终采用同一术语或符号;九、公式应只给出最后的表达式 , 不应列出推导过程 。
在公式符号的解释中 , 可包括简单的参数取值规定 ,不得作其他技术性规第二十七条 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编写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强制性条文应为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 ,且必须严格执行的条文;
二 。
10、、强制性条文应是完整的条 , 当特殊需要时可为完整的款;三、强制性条文应采用黑体字标志 。
第二十八条 对专门的术语标准或符号标准 ,其技术内容构成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GB/T20001.1 和标准编写规则 第 2 部分:符号 GB/T20001.2 的有关规定 执行 。
第四节 补充部分第二十九条 附录应与正文有关 ,并为正文条文所引用 。
附录 应属于标准的组成部分 , 其内容具有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效力 。
第三十条 标准中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应采用规定的典型用词 。
标准用词说明应单独列出 , 编排在正文之后 , 有附录时应排在 附录之后 。
典型用词及其说明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表示很严格 , 非这样做不可的 。
11、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二、表示严格 , 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 反面词采用“不宜”;四、表示有选择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
第三十一条 引用标准名录的编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引用标准名录应是标准正文所引用过的标准或参照采纳的国际标准、国外标准 , 其内容应包括标准名称及编号 , 标准编号应与正文的引用方式一致;
二、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参照采纳的国 际标准或国外标准的层次 , 依次列出;三、当每个层次有多个标准时 , 应按先 。
12、工程建设标准、后产 品标准的顺序 , 依标准编号顺序排列;四、参照采纳的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应按先国际标准、后国 外标准的顺序 , 依标准编号顺序排列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129/0021220741.html
标题:工程|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