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规定 编写 标准 建设 工程
第一百零四条 图注不应对图的内容作规定 ,仅对图的理解作 说明 。
图注列于图名的下方 。
第一百零五条 角注可对条文或表中的内容作解释说明 ,术语 和符号不得采用角注 。
角注应标注在所需注释内容的右上角 。
第一百零六条 “注” 的排列格式应另起一行列于所属条文下 方 , 左起空二字书写 , 在“注”字后加冒号 , 接写注释内容 。
每条 注 。
30、释换行书写时 , 应与上行注释的首字对齐 。
第七章 条文说明第一百零七条 条文说明的编写应符合下列原则:一、标准正文中的条文宜编写相应的条文说明; 当正文条文简 单明了、易于理解无需解释时 , 可不作说明;二、强制性条文必须编写条文说明 ,且必须表述作为强制性条 文的理由;三、条文说明不得对标准正文的内容作补充规定或加以引伸;四、条文说明不得写入涉及国家规定的保密内容;五、条文说明不得写入有损公平、公正原则的内容 。
第一百零八条 条文说明应包括封面页、 制订(或修订) 说明、 目次、所需说明的内容 。
第一百零九条 条文说明封面页应包括标准类别、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以及“条文说明”字样第一百一十条 制订(或修订 。
31、) 说明应简述标准编制遵循的主 要原则、 编制工作概况、 重要问题说明以及尚需深入研究的有关问 题 。
对修订标准 ,尚应包括上次标准内容变化的主要情况及编制单 位、主要人员名单 。
第一百一十一条 条文说明目次应根据条文说明的实际章节 按顺序列出章名、节名及页码 。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条文说明的章节标题和编号应与正文相一 致 。
第一百一十三条 条文说明内容的编写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按标准的章、节、条顺序 , 以条为基础进行说明 。
需对 术语、符号说明时 , 可按章或节为基础进行说明;二、条文说明应主要说明正文规定的目的、理由、主要依据及 注意事项等 。
对引用的重要数据和图表还应说明出处;三、条文说明的表述应严谨明确、简练易懂 , 具有较强的针对 性;四、内容相近的相邻条文可合写说明 , 其编号可采用“”简 写 。
例如:322326 ;五、对修订或局部修订的标准 ,其修改条文的说明应作相应修 改 , 并应对新旧条文进行对比说明 。
未修改的条文宜保留原条文说 明 , 也可根据需要重新进行说明;六、条文说明的表格、图和公式编号 , 可分别采用阿拉伯数字按流水号连续编排;七、条文说明的内容不得采用注释;八、当条文说明与正文合订出版时, 其页码应与正文连续编排, 其中圭寸面页应为暗码 。
第八章附 则第一百一四条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解释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129/0021220741.html
标题:工程|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