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样本 通用 建设 合同 施工
3.3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 ,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 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 。
8、划并报甲方 , 甲方在七天内批复 。
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所采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所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追加的费用等内容 。
除非甲方另有要求 , 否则工程提前竣工 , 甲方不支付因提前竣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 在双方顺利合作的基础上 , 甲方在后续工程施工承包方的选择上优先考虑乙方 。
3.4 工程过期罚款及赔偿;3.4.1 凡由于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 , 则工期不能顺延 , 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 同时乙方应承担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以下费用:3.4.1.1若因乙方原因影响住户按时入住 , 对甲方所造成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
3.4.2 甲方同时对乙方处以以下罚款: 。
9、3.4.2.1主体结构封顶日期每过期壹天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3.4.2.2竣工日期每过期壹天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超过10天 , 每过期壹天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4.2.3所有过期罚款均单独计算且按天累计 。
最高罚款不超过总造价的2% 。
3.5 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 , 且该逾期后果确属不可避免 , 经甲方代表确认 , 工期可相应顺延 , 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窝工费及停工费(乙方已考虑在优惠承诺的下浮幅度中) 。
3.5.1 甲方在开工前七天未按合同约定条件交出施工场地;3.5.2 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等 , 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或交验时发现质量问题 , 实际影响施工;3.5.3 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直接 。
10、分包工程未按照总包合理要求时间进场;3.5.4 由甲方及监理确认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3.5.5 按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参见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经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综合考虑);3.5.6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开工、停建 , 以及由于设计图纸原因造成的栋与栋之间无法连续施工的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 乙方进行资源调整后仍存在此问题;3.5.7 上述情况发生以后三日内 , 乙方就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 , 向甲方及监理提出书面报告(一式叁份) , 经甲方代表及监理签字盖章确认 , 各方保留壹份作为延期凭证 。
工期延期申报时效为3天 , 即乙方应在延期事件发生始三日内申报工期延期 , 提出预计延 。
11、期时间 , 经甲方代表及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延期时间 , 否则认为乙方自动放弃延期的权利 。
甲方代表及监理应在七日内对延期时间确认 , 否则视为默认 。
3.6 如由于3.5项原因 , 造成累计停工时间超出1个月或连续停工时间超出7天 , 甲方与乙方另行商定停工损失费用 。
(3.5.5条除外)4 质量标准4.1 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含合同内工程及增加工程 ,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除外)质量标准为:至少一栋单体工程获山西省省优工程或者太原市市优工程奖项;乙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70%的单体工程获得太原市的优质结构 。
在此基础上甲方按获奖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计取12元/m2奖励给乙方 , 达不到以上两条要求时乙方按总建筑面积计取10元/m2罚款支 。
12、付给甲方 。
项目必须参加评优 , 由于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不具备评优条件时 , 则对乙方不奖不罚 。
4.2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进度保证体系 , 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
4.3 乙方须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甲方及监理的指令进行施工 , 随时接受检查 , 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 并按照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
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
4.4 乙方须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并按规范要求 , 及时提供有关工程方面的资料 , 如材料出厂合格证、样品、试验报告等的原件 , 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 服从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监督管理 。
4.5 乙方须健全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 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员和安全检查员 。
13、 。
按施工图纸、图纸交底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做好自检工作 , 并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
4.6 分部分项工程乙方自检合格并且具备隐蔽验收条件后 , 并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 , 并提供相关合格资料 , 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通知质监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201/0021260765.html
标题:通用|非通用---样本施工合同--建设(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