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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 , 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 , 则须重新进行验收 , 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 且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 。
4.7 关键工序(由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施工完毕 , 须经监理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监理提交三检记录 , 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 , 方可行下道工序施工 , 否则每次乙方 。
14、支付违约金贰仟元 , 并且:4.7.1 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 , 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4.7.2 在规定时间内 , 乙方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 , 擅自进入下道工序 , 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 , 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 返工费用及复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且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 , 亦由乙方承担 。
4.7.3 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隐蔽工程 , 当甲方提出对其重新检验要求时 ,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 ,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 检验合格 , 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检验不合格 , 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
4.7.4 由乙方预留(埋)的其它专业的管线、埋件、洞槽等 , 在其隐蔽或下道工序进 。
15、行前应按规定自检并填写有关记录 , 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
4.8 有防水要求的部位 , 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 , 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
所有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厨房按照4.9条要求必须做24小时的闭水试验 , 如发生结构渗漏现象 , 乙方必须先请专业公司处理 , 以保证结构砼不渗漏 。
4.9 有防水要求且需做防水工程的部位均须按下列程序进行书面记录的交接 , 以确保相关施工单位都严格按规范要求文明施工 , 且责任明确 , 当发现渗漏事故时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 。
防水工程交接程序如下:4.9.1 第一次交接:结构自防水的交接验收 。
由监理、乙方及防水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三方”)检查验收并 。
16、办理交接手续 。
4.9.2 第二次交接:基层交接由三方共同检查 。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基层的平整度、阴阳角、天沟、雨水口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基层是否起沙、所有管道是否预埋、管周是否封堵严实等 。
验收后交给防水工程施工单位进行防水工程施工 。
4.9.3 第三次交接:防水层的移交 。
防水工程施工完毕 , 初检后由防水工程施工单位蓄水24小时以上 , 若无任何渗漏则由三方共同检查验收 , 办理蓄水试验记录 , 隐蔽验收记录和中间交验记录并经三方签字后 , 交由乙方进行保护层和其他工序施工 。
4.9.4 第四次交接:二次蓄水试验交接 。
保护层及其他工序施工完毕后 , 由乙方进行第2次24小时以上蓄水试验 , 以检查后续工序是否对防水层造成了破坏 。
17、 。
若无任何渗漏 , 则由三方共同验收并办理相关记录 。
否则应由乙方按原标准修复 , 再由三方复检查验收 。
4.9.5 施工中若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因素需对已完成的防水层作出改动时 , 甲方须在该分项工程施工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 , 乙方须及时与防水工程施工单位共同确定改动施工方案 , 切忌在都不知晓的情况下擅自开墙打洞 , 否则由作改动施工的单位负全责 。
4.10 为方便维修 , 乙方应在隐蔽前 , 按照甲方的要求绘制每户安装实际施工图 , 并于交房前在每户房间相应部位划线标示各种隐蔽管线的具体位置 。
4.11 甲方对施工质量有疑问 , 而要求乙方复测时 , 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
4.12 如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 住户要求修复时 , 乙方应 。
18、无条件修复和整改;如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 , 住户提出需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整改方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整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住户因此质量事故提出退房或其它要求给业主造成的所有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
4.13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 , 出现以下质量问题 , 乙方除按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外 , 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13.1 工程移交后五年内 , 因乙方自身原因 , 如地下室等部位出现渗漏水 , 视具体情况另行商议违约金金额 。
4.13.2 质监部门认定结构砼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 , 每处支付壹万元 。
4.13.3 经相关权威部门确认的质量事故 , 每次支付壹万元至伍万元 。
4.14 如乙方不按合同文件约定及要求施工 , 或违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201/0021260765.html
标题:通用|非通用---样本施工合同--建设(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