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回乡十字路口,国家把控“自愿”关口:严禁强迫农民“上楼”

最近《土地管理法》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开了一个口子 。 虽然是鼓励有偿退出 , 但是却需要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 。 在改革的风潮中 , 会给广大农民带来一定的利益 , 但也要严格守责 , 避免一拥而上的一刀切的行为发生 。
近几年 , 少部分地方政府不顾及农民的个人意愿 , 以各种理如合村并镇、撤村并居、新新农村建设等 , 强行拆掉农民故居 , 赶农民上楼房 。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律师就接到过这样的咨询:“对方拿着一个盖有红章的文件来强迫我村搬迁 , 好像是合法的 , 但给的补偿完全不考虑我们今后的生活保障 , 我该怎么办?”
不久前 , 农业农村部曾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 通知中明确要求: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国家政策明确了一个利好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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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回乡十字路口,国家把控“自愿”关口:严禁强迫农民“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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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在拆迁实践中 , 不少地区为了加快农房建设、危房改造进程 , 采取“一刀切”建设改造或不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 村委会就擅自决定对村民房屋实施拆迁 , 很多村民敢怒不敢言 。
通知强调了要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 。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 , 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 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
其实这已经不是农业部第一次强调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 在2019年9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就曾明确指出,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 , 不得以各种名义强迫农民上楼 。 可以看出国家对“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住楼”的情况很重视 , 态度也很明确: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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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实践中 , 有的地区为了加速乡村建设、宅基地盘活整治进程 , 有时候会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拆 , 村民有苦难言 。
针对这一问题 , 该通知中指出 , 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 。 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 , 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
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 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 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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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回乡十字路口,国家把控“自愿”关口:严禁强迫农民“上楼”】三、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 , 进入城市务工或生活 , 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 留在农村的宅基地该如何处理?进程落户后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就自动退出了吗?
大家不要有后顾之忧 , 通知明确指出: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 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复杂 , 但绝不能搞“一刀切” , 不得强迫命令 。
其实很多地区也在陆续依法出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 , 以安徽省为例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就指出 ,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 。 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继续保持不变 。 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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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宅基地有没有建房 , 这都是农民的重要合法财产 。 农民保护自身合法财产有国家政策支持 , 如遭遇非法拆迁大可以放心维权 , 面对“强迫上楼”的拆迁方 , 要坚决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