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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常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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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 , 没有简易程序 , 主要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
6、 行政赔偿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7、 不得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8、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二、民法1、 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1)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其他原因2、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3、 可申请变更、撤销的民事行 。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常识】8、为: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4、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 下列情况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侵害之日起计算 , 但侵害时间超过20年的 , 则不予保护5、 专利权申请原则:(1)一项发明只能授予一件专利原则;(2)先申请原则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期限为10年6、 商标权申请原则:(1)注册原则;(2)先申请原则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7、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8、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案件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23/0021759360.html

标题: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常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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