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杂工 10 合同 分包 劳务
7、;本工程节点工期为:以甲方项目部开工令要求为准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 有权对上述日期作相应调整 , 且乙方不因此而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 。
.5.1.2乙方保证进场时须不少于甲方要求人数 , 并在2 天内依甲方要求补足人员 , 如乙方在工程试工期内不能达到甲方的施工要求 , 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终止通知后3 天内无条件退场 , 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单价80% 结算 , 甲乙双方核对审核完毕 , 确认结算金额后一月内付清 。
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5.1.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另行签订各栋号的限期(含进度节点完成期)完成任务书 。
因施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总进度计划调整 。
5.2 上述合同工期已考虑到可 。
8、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条件 , 一般不予延期 。
仅在出现不可抗力、甲方本身原因等情况时 , 经乙方申请 , 甲方审核认定后 , 方可予以延期 。
5.3 阶段性工期(即节点完成期)滞后的 , 每滞后一天 ,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 元 , 滞后15 天以上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甲方对乙方进度滞后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 不足扣除部分 , 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 。
乙方向甲方支付节点滞后违约金并不免除其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
5.4逾期竣工赔偿为:总工期或每座完工日期每逾期1天 ,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 逾期 15天以上的 ,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 甲方对乙方逾期 。
9、竣工的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 不足扣除部分 , 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 。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验收6.1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
6.2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以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
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的检查、监督 , 并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甲方认可的乙方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
6.3 没有经甲方验收同意 , 任何工程不得覆盖或隐蔽 。
隐蔽工程覆盖前或具备约定的验收条件时 , 乙方应进行自检 , 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 小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申 。
10、请 , 通知甲方验收 。
若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 , 应至少提前24 小时发出延期验收指令 , 延期不得超过48 小时 。
如果甲方未发出延期验收指令也未到场验收 , 乙方可以自行验收 , 并认为该验收是经甲方同意下完成的 , 甲方不得有异议 。
6.4 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 私自将隐蔽工程覆盖的 , 甲方有权指示乙方进行钻孔探测或剥露验收 ,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
6.5 乙方应按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对工程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自检 , 自检达到标准后 , 并及时送报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 , 甲方、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 工程不合格时 ,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或双方协定的期限内立即组织返工至合格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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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导致超过完成期限的 , 按逾期完工处理 。
6.6 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 随时检查乙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组织措施、 做好现场有关记录等情况 。
凡是发现没有严格执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执行的任何情况 , .甲方、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将视情况作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 。
如存在严重或反复违反的情况 , 甲方、建设单位将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停工整改通知 , 乙方应承担有关损失和延误责任 。
如有严重违约造成工程质量下降等情况时 , 甲方、建设单位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 , 并向乙方或向担保单位索赔因中止(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
甲方终止合同的 , 乙方应当在6 日内清理退场 。
12、 , 否则 , 乙方即同意甲方对其遗留在现场的所有物品可以自行处理 。
6.7 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验收后 , 必须在6 日内清理现场、腾出施工现场、撤除所有临时设施 。
如果因未能及时撤离和清理现场而影响甲方、建设单位下一阶段工程施工或已完工工程的使用 , 将视为乙方违约 , 并每逾期一天 ,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 元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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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0|10杂工劳务分包合同(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