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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保材料 , 有偷工减料的行为 。
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 , 因此发生所有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
4.3.4.乙方未 。
7、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上述规定履行职责 , 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处理完成和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 因此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
5.保修施工作业人员现场服务行为处罚办法:5.1.乙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整洁(服装由世茂提供) , 出入小区须佩戴管理处的出入证 , 违反一次处罚¥50元 。
5.2.乙方人员离开维保现场时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整洁 , 不得有任何遗留物;必须关闭门窗、水、电开关 。
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200元 。
5.3.乙方人员进入业主家中进行维保前 , 事先应征得业主同意方可进入 , 不得擅自翻越围墙、阳台、栏杆入内;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进入的非维保施工作业的区域 。
装修后的房间维保人员应着鞋套 。
违反其中一 。
8、项一次处罚¥500元 。
5.4.乙方人员不得在业主家中大声喧哗、哼小调、开玩笑、看书、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纸屑、返修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快餐盒饭、抽烟或无故逗留等 , 不得在住户家中抽烟 , 不允许使用业主家中任何物品 。
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200元 。
5.5.乙方人员不得在业主家与业主(住户)或自己的同事发生争吵 , 说出不文明的语言 。
如引起住户投诉 , 不论原因 。
违反一次一人处罚¥200元 。
5.6.乙方人员在预约或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并完成维保项目 , 而引起住户的投诉或赔偿;5.7.同一维保施工需连续多次到业主家中 , 维保施工人员在离开维保现场时未与业主约定好下一步工序的到场时间和完成时间的 , 乙方除 。
9、应承担业主索赔外 , 并处一项一次¥200元的罚款 。
5.8.乙方人员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 , 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当日归还 。
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
5.9.未经允许 , 乙方人员不得以世茂的名义承担为装修队搬运垃圾 , 为业主进行装修、改造 , 处一项一次¥1000元的罚款 , 造成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
5.10.乙方每次维保完毕 , 须将返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整洁 , 严禁将将已交付小区的房屋作施工材料仓库和部件加工间 。
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 出现任何不良事件 , 而导致业主索赔 , 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外 。
5.11.乙方人员在维保过程中 , 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 , 损坏设施、装修、家具由乙方承担 。
10、赔偿 , 并处一项一次¥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
5.12.甲方有对乙方现场违规人员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驱逐退场的权利 , 并责令乙方改正或换人;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改正 , 甲方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的人员完成属乙方的修缮任务 , 发生所有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
5.13.因工作需要甲方召集举行的有关工程质量保修工作会议 , 在通知到乙方后 , 如乙方未准时参加或缺席 。
无故迟到一次处罚¥50元;无故缺席一次处罚¥200元;5.14.甲方开出世茂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零星维保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等公函 , 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等行为 , 导致投诉或赔偿 , 甲方有权直接处理 , 产生的所有费用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
11、5.15.乙方承诺质量保修联系函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真实有效 , 若有变更 , 将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并由甲方签收 , 因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失去联系 , 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 处一项一次¥500元 。
同时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保 , 费用由乙方承担 。
5.16.对业主电话表扬和书面表扬的 , 将向公司申请适度金额的现金奖励 。
单位管理制度(二)一、工作制度1、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 , 总结上周工作 , 安排部署本周任务 。
同时 , 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 , 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
3、日常工作中 , 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 , 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 , 搞好巡查 。
12、监督工作 , 并做好有关记录 。
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 , 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
值班期间 , 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 , 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413/0021924337.html
标题:单位|单位管理制度(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