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操作规程 安全 电门
【电门|电门工安全操作规程】1、电门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
第二条 必须熟知输送机作业工艺流程及操作顺序 。
第三条 必须按生产调度管理人员指令作业 。
第四条 作业前必须检查控制(仪表)按钮是否正常 。
第五条 无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准开机 。
第六条 接到船用起重机司机启动皮带信号时 , 方可启动皮带 , 启动皮带前必须发三次信号 , 每次时间不少于10秒 , 间隔不少于3秒 。
第七条 作业中认真监视各仪表显示情况 , 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机 。
第八条 作业中必须坚守岗位 , 严禁将设备交他人代管 。
第九条 维修和处理异常情况停机时 , 要将“禁止启动”牌挂在启动按钮上 , 并记录清楚停机部位、人员、时间 。
第十条 维修后必须得到申请停机者的通知后方可摘牌作业 。
第十一条 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504/0022062207.html
标题:电门|电门工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