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制度 评估 体系 诉讼 军队 战时
所以 , 我国战时军事刑事诉讼立法要始终坚持法治原则 , 同时也能够体现出军人的个人价值及尊严的维护 , 特别能够让人们看到国家对军人地位的尊崇和重视 , 并有利于促进法治军队的发展和形象 。
以现代法治和人权保障为指导方针是我国战时军事刑事诉讼立法必须坚持的准则 , 这也标志着我国军队在走向法治 , 同时也有助于我国在国际上树立法治文明的良好形象 。
军事需求的满足原则 。
首先因为战争具有危险性、多变性、复杂性等特点 , 这一原则的提出适应了战争的基本规律 , 同时这 。
7、样也使战时军事刑事诉讼审判相对于平时要更加简短、快速 。
其次 , 战时军事刑事诉讼立法要始终坚持以军事需求满足为基本的面向 , 充分保障军事刑事诉讼制度符合国家维护作战利益的需求 , 同时也是作战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
建立战时辩诉的协商制度 。
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案件此制度不适用 。
其适用的案件范围是:依法可能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但现有证据还不充分 , 而进一步取证则受战场条件或司法资源限制的案件;依法可能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证据确实但不充分的案件 。
适用的必要条件包括:军事检察机关首先在征得被害人的同意之下 , 保证被告人、嫌疑人的有罪供述是在自愿、清醒的情况下作出的 。
三、我国战时军事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和完善。
8、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不起诉的情况有三种 。
分别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
我国应该通过设立一种适应战时军事刑事诉讼特殊性的不起诉制度 , 称为战时不起诉制度 。
建立战时暂缓起诉的制度 。
因为战时军事刑事诉讼的特殊性 , 暂缓起诉制度的建立 , 是战时军事刑事诉讼中迫切需求的既能降低司法成本有人性化的诉讼程序 。
完善戴罪立功决定和考察程序 。
军队战时执行若干规定把戴罪立功这一制度的规定进行了程序化 , 但其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
首先 , 在调整戴罪立功的适用范围 。
从规定中的戴罪立功决定程序中的适用范围仍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 由于战时的条件存在特殊性 , 战时戴罪立功应适用于因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现 。
【战时|试析战时军队诉讼制度体系评估】9、役军人 。
其次 , 戴罪立功的检查批复 。
军事法院对被告作出判决后 , 可根据犯罪危害程度、犯罪的情节、现实危害性、战争需要、悔罪表现 。
然而 , 在对戴罪立功人员的处理问题上 , 规定中对戴罪人员处理有四种方式 , 这四种方式的涉及面并不全面 , 应该还要包括:在战争结束后 , 由于被告缓刑考验期限尚未期满 , 并且在该段时间无犯罪情形和立功表现 , 应该继续考察并到期满 , 按规定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 但不能撤销原判的相关刑罚 。
四、结语 对于正在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军队的中国来说 , 战时军事刑事诉讼首先要明确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 同时按照我国立法基本原则和结合军事刑事诉讼的特殊性 , 最终做到推进我国战时军事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
促进了军事诉讼制度的现代化进程 , 同时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711/0022846016.html
标题:战时|试析战时军队诉讼制度体系评估(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