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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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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资料汇编】1、学习好资料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各科室、办:为更好的完成我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相关工作 , 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 , 经 2017 年 10 月 12 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 决定下发此文件 , 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
一、医师、医技资格审核与管理(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 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
(二)医务科严格审核医师资质 。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经注册在我院的医务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
(三)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 , 由人事科批准后必须先办理执业 。

2、注册手续 ,执业医师证书医务科存档 。
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 , 授予处方权后方可独立执业 。
(四)对新分配来我院并取得执业资格的研究生、博士生等 , 更多精品文档学习好资料须按程序进行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 申请处方权 。
(五)对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 , 在人事科备案后 , 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执业医师证书医务科存档 。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 科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 , 报医务科审批授予处方权后 , 方可独立执业 。
(六)严禁超范围执业 。
严格执行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手术分级及手术医师分级管理制度等制度 。
(七)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必须在执业医 。

3、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 , 不得独立执业 。
(八)医技科室人员医师必须取得执业资格 , 技师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 , 经科主任同意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备案 , 备案后医师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 技师进行相关专业的技术操作 。
二、药师资格审核与准入管理(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更多精品文档学习好资料称药师) 。
(二)药剂科严格审核药师资质 , 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
(三)新到的院校毕业生 ,见习期为 1 年 , 见习期间不得独立执业 , 只能从事药事其他的工作 , 在上级药师指导下从事普通处方调配工作 。
三、护理人员资格审核与准入管理具体见护理人员执业及准入制度 。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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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卫生|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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