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学习 >

施工|施工合同缔约管理论文( 二 )



按关键词阅读: 施工 管理 合同 论文 缔约


也就是说 ,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通过要约邀请、要约承诺来完成的 。
要约邀请: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行为是一种要约邀请 , 招标人希望投标人能响应招标文件并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一般来说 , 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 ,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复杂的法律性文件 , 它不仅依法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 , 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交易条件、评标标准 , 规定了拟定合同的主要内容 , 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 。

7、标的依据 , 是招标人组织评标选择中标人的依据 , 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拟定合同的主要内容 , 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 , 是招标人组织评标选择中标人的依据 , 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性文件 。
因此 , 招标法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都提出了统一的规范性要求 , 对可能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内容做出了禁止性法律规定 。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行为是一种要约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因为:(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响应 , 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了一旦接受要约招标人承诺 , 要约人即受意思表示约束 。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时限之内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的行为是承诺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 。

8、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 使合同成立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履约人做出;(2)承诺须向履约人做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4)承诺必须在履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
从以上论述可以不难了解 , 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引入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 , 当事人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 其本身就是缔约阶段的一种合同行为 。
2、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从合同法的一般理论来讲 , 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
但是 ,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同时 , 招标法第46条又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按 。

9、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 所以 , 就建设工程合同而言 , 尽管有了投标书和中标函 , 但是产生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 还必须有一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书 。
按国际惯例 , 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2)承包人向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承包内容进行施工 , 竣工并在法定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 发包人向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
国家工商局、建设部发布的GF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示范性要求 , 除上述二项内容以外 , 还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内容 。
3、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1 。

10、)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标价的工程量表;(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
由此可见 , 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都是形成招标投标过程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所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文件 。
所以 , 不论从合同活动或是招标投标活动的理论上和实践上分析 , 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或是合同缔约过程的监管 , 本质上属同一个主题的两种不同的提法 。
按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精神 , 在此应当引起特别注意的是 , 当事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如果允许当事人可以再行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订 。

11、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则明显违背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初衷 , 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也就失去了意义 , 对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来讲也是不公正的 , 忧乱了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市场)经济活动秩序 , 对于这类行为必须予以禁止 , 只有这样 , 才能使建设工程竞争性交易活动依法健康运行 。
三、就当前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中 , 有必要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1、仅注重程序合法 , 对交易过程中的制假行为的监管显得力度不够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4/0023697875.html

标题:施工|施工合同缔约管理论文( 二 )


上一篇:艺术|欧普艺术文化对服装设计的影响

下一篇:母料法|母料法SBS改性沥青生产工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