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主要领导 党政 审计 国有企业 责任 规定 人员 干部 领导 12 经济
2.经联席会议办公 。
17、室研究提出年度审计计划草案 。
3.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 。
这一规定体现了行政首长对审计机关的领导 , 而不能报请党委领导审批 。
4.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5.虽然规定中没有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否可以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 , 事实上 , 国资委对自己管辖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可以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 , 同样应履行该套程序 。
第三章审计内容【条文】第十四条规定 。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 , 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 , 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 。
18、法和效益为基础 , 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 。
”5【释义】本条是关于审计内容确定原则的规定 。
制定依据:审计法第二条、两办暂行规定、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等 。
关键词:科学发展 , 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 财政收支 , 财务收支 , 有关经济活动 , 真实、合法和效益 。
(一)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
重点是要审计干部的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 。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必须严格依法界定 。
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制性 ,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必须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本规定来确定 。
【条文】第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 。
19、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
”【释义】本条是关于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规定 。
制定依据: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 。
关键词 。
财政收支、国有资产、政府债务、重要投资项目、直接分管部门监管 。
(一)审计内容说明的很具体 。
(二)审计范围涵盖行政区划内的整个地区 。
【条文】第十六条:“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 。
20、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
”【释义】本条是关于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规定 。
制定依据 。
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
关键词 。
预算执行 , 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 , 重要投资项目 , 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 , 下属单位监管 。
(一)具体审计内容 。
(二)审计范围涵盖整个部门和单位 。
【条文】第十七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 。
21、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
”【释义】本条是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规定 。
制定依据: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等 。
关键词: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出资人监管职责 。
(一)具体审计内容 。
(二)审计范围涵盖整个企业 。
6【条文】第十八条规定:“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 , 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
”【释义】本条也是关于经 。
22、济责任审计内容的规定 。
制定依据 。
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130号)、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3号)、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117号)、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审经责发202165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2126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213号)等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9/0023818617.html
标题:党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_2(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