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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工商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二 )



按关键词阅读: 方案 系统 考核 工商 目标管理


牵头职能处室或部门应将考核结果于2011年1月5日前抄送人事教育处 。
(三)加分项目实行申报制 。
创新性工作按照全市工商系统创新性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进行申报考核 。
其他加分项目以直属局、分局提供的表彰文件原件为依据 , 截止申报日期为2011年2月底 。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反馈考核结果 。
为便于被考核单位明确差 。

【工商|工商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7、距 , 进一步改进工作 ,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各直属局、分局 。
常规性工作每半年反馈一次 , 由各职能处室负责 , 反馈的内容主要是扣分情况及原因;重点性工作在集中考核结果确定后5天内反馈 , 由牵头处室负责;创新性工作在市局考核评比结束后5天内反馈 , 由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 。
(二)文件通报表彰 。
根据考核结果 , 设立“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3名(其中直属局2名、分局1名);常规性工作 , 每个单项设立2个先进 , 共42个先进单位;重点性工作 , 每个单项设立2个先进;创新性工作设立5个先进单位 。
将以文件的形式予以表彰 。
(三)给予物质奖励 。
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 , 为进一步激发各直属局、分局的工作热情 , 充分肯定所取得的成绩 , 对于获得表彰的单位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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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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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商|工商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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