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方案 系统 考核 工商 目标管理
1、工商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经市局党组研究 , 2010年将对全市工商系统各直属工商局、分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为保证该项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 在总结以往考核工作的基础上 , 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化”工作要求 , 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系统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 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 通过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
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有效、注重实绩的原则 , 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直属局、分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
考核结果将作为表彰的依据 。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直属工商局、分局 , 其中经济开发区分局、城 。
2、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各自职能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考核 , 但不参与排名 。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常规性工作;二是重点性工作 。
考核总分为100分 。
(一)常规性工作:主要是指工商部门职能范畴内的各项经常性工作和基础性工作 。
该项工作由市局职能处室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 。
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70% 。
具体内容包括:“政务管理、人事教育管理、纪检监察、财务管理、法制建设、公平交易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合同管理、食品流通管理、外资企业登记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企业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企业登记注册、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化管理、消费者协会工作、私个协会工作、工商学会 。
3、工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 共21项 。
常规性工作最终考核得分=21项考核得分之和2170% 。
常规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 。
(二)重点性工作:主要是指根据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所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任务 , 以及2010年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会议上明确的2010年全局性的重要工作 。
该项工作由市局相关职能处室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 。
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30% 。
具体的重点性工作由市局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处室拿出意见 , 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
重点性工作最终考核得分=各项重点性考核得分之和项数30% 。
重点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待研究后下发 。
另外 , 以下几种情况予以加分:一是创新性工作 , 经直属局、分局申报 , 市局认可 。
4、的 , 给予最高4分的加分 , 创新性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另发;二是年度工作获得县(市、区)级党委、政府综合表彰的 , 加3分;三是在文明行业评选中 , 年度系统被评为省文明行业的 , 加3分 , 获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 , 加2分 , 获得市级文明行业的 , 加1分 。
同时获得上述表彰的 , 以最高表彰计分;四是在地方组织的作风建设评议中前五名的 , 加2分;其他市局党组认为应当加分的项目 。
所有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
根据上述办法 , 各直属局、分局考核得分=常规性工作最终考核得分+重点性工作最终考核得分+所获得的加分 。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 在综合评先中予以“一票否决”:一是直属局、分局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考核年度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 。
5、、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二是本系统年内有干部职工受到刑事处分的;三是系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 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是在地方组织的作风建设评议中列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倒数前三名的;其他经市局党组研究应予“一票否决”的事项 。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 设立考核工作办公室 , 办公室成员由市局各职能处室或部门组成 , 日常事务性工作由人事教育处负责 , 市局各有关职能处室或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
(一)常规性工作半年一考核 。
由市局职能处室或部门负责组织 , 年底各职能处室或部门根据半年考核情况计算出各直属局、分局常规工作考核结果 , 并将结果于2011年1月5日前抄送人事教育处 , 年底不再组织 。
6、集中考核 。
在考核中 , 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 , 发挥二版数据库数据作用 , 减少书式台帐 , 需要用到的台帐应事先确定并告知各直属局、分局 。
(二)重点性工作年底集中考核 。
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 , 由市局牵头职能处室或部门负责组织 。
为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 , 考核时将抽调市局机关和各直属局、分局业务骨干组成考核组进行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2/0023893375.html
标题:工商|工商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