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职业 能力 培养 法律硕士
据笔者了解 , 目前国内的很多法学院校都在做积极的申请筹备 , 充分利用当地司法资源 , 与当地公、检、法等司法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等进行多种形式的互动 , 促进包括法学类硕士研究生在内的法学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的提高 。
应当说 , 这是一次非常好的开启全国法学院校从意识到行动进行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改革契机 。
当然 , 这种做法早已不是什么“原创” , 早在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即着手改革法学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 推进法学类硕士研究生的法律实践教学 , 聘 。
【法律硕士|法律硕士职业能力的培养】13、请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法学类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 进行“师徒式”的法学实务指导 , 这种做法大大促进了法学类硕士研究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水平 , 其他法学院校值得在借鉴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具体做法 。
三、结语 综上 , 随着我国法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 , 无论教育的目的是学生毕业后进入法学实务部门还是作为申请博士教育的过渡阶段 , 法学的社会性与实践性的学科特点都决定了上述目的的实现离不开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 。
应当强调的是 , 改革与创新确是一对充满“诱惑”的词汇 , 然而 , 没有实质内容的、停留于形式的“标新立异”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
针对当前法学类硕士研究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存在的问题与困境 , 笔者建议调整当前的培养方案 , 在教学中引入真正的案例教学并改革“教条式”的课程教学模式 , 而这并不意味着要全盘否认教师的授课 。
“对大学清一色地使用讲课方法表示诋毁 , 这是有理的 。
但是 , 全面诋毁大学使用讲课方法肯定不合理 。
”10同时 , 当前我国众多的法学院校可以教育部推出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 , 以“双师型”教师模式解决法律职业能力高水平师资缺乏的问题 , 立足实际 , 扬长避短 , 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有特色的培养法学类硕士研究生法律职业能力之路 。
(本文作者:孙增芹、穆丽霞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第 7 页 共 7 页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2/0023897566.html
标题:法律硕士|法律硕士职业能力的培养(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