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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精品】中邮快货代收货款(到付运费)业务处理办法(试行)】1、中邮快货代收货款(到付运费)业务处理办法 (试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007.11中邮快货代收货款(到付运费)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基本规定 . 3 第一节 名词解释 . 3 第二节 责任和义务 . 3 第三节 客户开发 . 4 第四节 结算费用及营销价格 . 4 第三章 业务处理 . 6 第一节 邮件受理 . 6 第二节 邮件封发 . 7 第三节 邮件配送、收款处理 . 7 第四节 收款后处理 . 9 第五节 异常处理 . 10 第六节 撤单处理 . 13 第七节 赔偿及责任划分 . 13 第四章 货款、运费及内部费用划转处理 . 15 第一节 账户管 。
2、理 . 15 第二节 款项处理 . 15 第三节 内部费用处理 . 16 第四节 客户到账确认 . 19 第五章 账务处理及清分结算 . 20 第一节 账务处理 . 20 第二节 与储汇账务核对 . 25 第三节 各省收入清分 . 25 第四节 省内清分结算 . 25 第六章 质量考评 . 27 第七章 业务统计及监控 . 28 第八章 其 他 . 29 1 中邮快货代收货款(到付运费)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中邮快货代收货款到付运费业务(以下简称“代收业务” )是综合利用现有邮政实物流和资金流资源优势 , 为适应市场需要而推出的一项新的物流增值服务项目 , 是邮政物流为各类生 。
3、产企业、商贸企业、电子商务类单位提供的快速传递实物、代收货款和到付运费等服务 , 并代为统一结算而提供的一种物流附加服务 。
第 2 条 代收业务遵循由集团公司确定基本结算费率 , 营销端根据结算成本、营销成本、税赋及利润 , 自行确定营销价格的原则 。
第 3 条 代收业务实施扣除相关营销收入后返还余款原则 , 即:对客户 , 根据协议 , 将邮政应得收益先扣除后 , 返还剩余货款;对收寄局 , 将内部结算费用扣除后 , 返还剩余运费及收益 。
第 4 条 代收业务实施协议管理制度 。
使用此项服务的客户必须与邮政物流部门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 由邮政物流部门在集散网信息系统注册后纳入代收业务服务中 。
合作协议同时报备省(含自治区、直辖市 , 下同 。
4、)邮政物流部门 。
第 5 条 代收业务的款项依托邮政储汇业务进行资金流转 , 款项的收取工作需在具备邮政物流代收业务交款功能的邮政储汇营业网点进行办理 。
第 6 条 各省邮政物流部门具有开办省际出口和省内代收业务自主权 , 但办理中邮快货省际进口业务的局必须开办代收业务 。
同时 , 开办代收业务的局所在地必须有邮政汇兑电子化网点 。
如某一中邮快货省际进口业务开办局当地没有邮政汇兑电子化营业网点 , 则不能开办代收业务 , 且须报备中邮物流公司 。
各省物流部门在省际出口代收业务正式运作前一个月须上报中邮物流公司 , 由中邮物流公司审核后在集散网信息系统内进行设置和授权;省内代收业务由各省邮政物流部门在集散网信息系统内进行设置 。
5、和授权 。
第 7 条 各省邮政物流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 , 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 加强对资金的管理 。
可采取加强考核、风险抵押、担保等多种方式 , 确保资金的安全 。
2 中邮快货代收货款(到付运费)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名词解释 第 8 条 “配送服务费”是指货物配送省(局)提供收取货款(运费)劳务所得 。
第 9 条 “汇兑手续费”是指邮政储汇部门提供网点收款、资金划拨而收取的手续费 。
第 10 条 “管理费”是指中邮物流公司对代收货款、到付运费业务统一管理而收取的管理费用 。
第 11 条 “过渡期”是指邮政储汇部门获得国家银行监管机构允许 , 开办企业类客 )前 。
6、的时间 。
户资金划转等银行业务(即“对公业务” 第 12 条 “代收付分户”是指在过渡期内 , 储汇业务为各省开立的资金结算虚拟账户 , 该账户主要用于各省所得收益的结算 , 以及企业客户货款的暂存 。
第 13 条 “邮政储汇对公账户”是指以企业名义在邮政储蓄银行(开通日期按照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批准日期为准)开立的账户 , 用于企业资金的划转、结算等 。
第二节 责任和义务 第 14 条 中邮物流公司和邮政储汇部门共同统筹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各代收业务 。
第 15 条 各省邮政物流部门与省邮政储汇部门根据本省情况 , 统筹安排 , 组织实施 , 并负责全省的省际和省内代收业务的经营、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工作;邮政储汇部门负责 。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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