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XX 渔业 洪水 重建 特大 灾害 恢复 工作方案 生产 畜牧 水产局
1、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719”特大洪水灾害牧渔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779”特大洪水灾害牧渔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719”强降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30号)、石家庄市“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石政发(20*)32号)和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后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冀牧医牧函20*)55号)精神 , 指导受灾养殖场户做好灾后自救 , 减少损失 , 确保灾后无大疫 , 尽快恢复生产 , 特制定本方案 。
一、目标任务(一)集中开展养殖环境消毒灭源工作 。
针对当前天气炎热、动物尸体、排泄物容易腐烂 , 极易造 。
【xx|xx庄市畜牧水产局“XX”特大洪水灾害牧渔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2、成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等不利条件 , 各地要再组织一次受灾畜牧、水产养殖场彻底消毒灭源活动 。
要求对受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等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对畜禽饲养、加工、交易等场所的废弃物和污染物 , 要进行堆积发酵、无害化处理;要加强畜禽饮用水源保护和消毒 , 严防病从口入 , 特别是曾发生疫情地区 , 要反复消毒 , 不留隐患 。
8月15日前完成 。
(二)严格规范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 。
对受灾死亡畜禽的处理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有关要求和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 。
对砸死、淹死、病死等死亡及死因不明畜禽 , 进一步组织力量收集并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措施 , 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 。
3、售、不准转运 , 严禁宰杀、食用、转运、加工因灾死亡及病死的畜禽尸体 , 严厉打击倒卖、屠宰、加工因灾死亡及病死畜禽违法行为 , 防止死亡畜禽及产品流入市场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8月15日前完成对发现的因灾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
(三)开展畜牧水产养殖栏舍修复和重建工作 。
在摸底核查的基础上 , 全面启动水毁设施修复与重建 。
20*年9月底前完成受损较轻的畜禽圈舍修复 , 20*年上半年对受损严重的养殖场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重建 , 对列入禁养区的养殖场要科学规划、选址搬迁 , 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施工建设 。
20*年底前完成受损鱼塘、工厂化车间及大棚的修复 , 20*年6月30日前完成重建任务 。
二、支持政策(一)加大对动物 。
4、防疫工作支持力度 。
市、县畜牧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购置消毒药品、防控疫苗 , 免费发放到受灾县和养殖场户 。
对本次因洪涝灾害死亡的生猪无害化处理纳入国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 , (二)对损失掺重的规模养殖场恢复重建给予政策支持 。
对损失惨重的规模养殖场恢复重建和搬迁新建养殖场 , 一是优先享受各级财政补贴项目 , 并对已享受过国家补贴项目的新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符合项目条件的可继续享受 。
二是优先利用财政风险准备金等担保基金进行贷款担保 。
三是对从国家核心育种场购进的优良二元母猪按照国家政策优先给予补贴 。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
市县要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牧渔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方案制定 。
5、和项目资金安排 , 协调解决恢复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办公室主任由主管畜牧的副局长兼任 ,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
同时 , 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指导组和专家组,对重点受灾县进行指导 。
(二)制定规划方案 。
各县(市)、区要制订具体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方案 , 特别要结合石家庄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 , 对于禁养区受灾户 , 要因势利导 , 做好养殖场迁移的帮扶工作 , 让其搬迁到适宜养殖区恢复生产;对于适宜养殖区的受灾户 , 要在科学选址和场区规划方面提供技术指导 , 建立避险意识 。
(三)做好银企对接 。
要积极做好银企对接 , 筛选推介优质项目 , 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 。
要组织专业力量协助保险机构抓紧入保产品核灾定损 , 加快理赔速度 , 弥补受灾损失 。
(四)加强服务指导 。
组织各级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对受灾养殖场(户)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 落实灾后生产自救技术措施 , 并针对灾后养殖业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 制定切实可行的恢复生产自救技术方案 , 促进灾后生产顺利开展 , 确保大灾之后畜牧水产业生产不受大的影响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905/0024107096.html
标题:xx|xx庄市畜牧水产局“XX”特大洪水灾害牧渔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