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32条规定

婚姻法32条规定

婚姻法3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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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什么?特邀嘉宾孙旭权律师孙旭权律师主任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咨询TA新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
新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之后 , 《婚姻法》将被废止 , 现行《婚姻法》第32条更改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一>.新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什么?1.新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应准予离婚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婚姻法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二>法律条文解释
一.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 , 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这种调解属于民间性质 。“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等 。
由这些部门进行调解 , 符合当事人的非讼心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传统习惯 , 易于当事人认可和接受 。也由于调解人一般对当事人的情况比较了解 , 便于做好思想开导工作 , 缓解夫妻间的矛盾 , 有助于妥善、及时地化解离婚争议 。对于离婚纠纷 , 诉讼外调解并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 , 也不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也可以在接受调解后随时退出调解 。
调解前不能“强拉硬拽” , 调解中也不能“强加于人” 。因此 , 经过调解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双方的矛盾得到化解 , 重归于好 , 继续保持婚姻关系;第二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 , 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也达成一致意见 , 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 , 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再一种是调解不成 , 一方坚持离婚 , 另一方则坚持相反意见 , 或者虽都同意离婚 , 但对子女、财产问题达不成协议 , 而需诉诸法院解决 。
二.诉讼离婚(一)诉讼离婚的概念及特征诉讼离婚 , 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 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 。诉讼离婚制度 , 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 , 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 , 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
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特征:第一 , 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 , 即“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 , 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 , 在诉讼活动中 , 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 , 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 , 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 , 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 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 ,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 , 在发生法律效力后 , 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 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 , 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