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家属抚恤金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职工因工死亡 , 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 ,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 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 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工伤死亡家属抚恤金怎么赔偿工伤死亡家属抚恤金赔偿:配偶每月40% ,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 , 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 ,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伤死亡抚恤金发多少?(一)抚恤金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 。因工(公)5000元 。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农业户口一人月170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 。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 , 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 , 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 , 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 , 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 , 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 , 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 , 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 , 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 , 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 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我国还规定有伤残军人抚恤费 , 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 , 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 , 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
(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 属于病故的 , 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
(四)除上述情形外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 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 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烈士的抚恤待遇 ,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