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再婚的话男方该不该给生活费呢

45岁的再婚女人应该找一个可以依靠,可以给自己一份安全感的人 。所谓的依靠和安全感,就是这个丈夫应该承担起照顾家庭的责任,承担起养家,抚养妻子儿女的责任,所以说45岁的再婚女人 。跟自己现在的这任丈夫结婚就应该得到家庭的一些生活的费用 。因为结婚成家,过的是日子,花的是钱,如果说再婚的丈夫不给自己的二婚媳妇儿生活费用的话,我觉得再婚的女人也不会跟这种男人过日子 。所以我觉得现在再婚的家庭,往往的矛盾都是在生活费上有的,一些男人也真的是就交几百块钱的生活费,其余的就不管了,自己的工资卡和什么财产都转移的很彻底,因此给自己的媳妇儿也没有什么安全感,这样的男人跟着他过日子,真的没有什么情调,他防备自己的妻子就跟防贼一样,所以我说如果遇到这样的二婚男人,还不如早点儿结束呢 。
我有一个哥哥,他就是离婚又结婚的人 。当初离婚的前提是自己要把工资卡留给前妻和他的孩子 。这个工资卡里每个月能有3600多元钱 。这些钱一直要让前妻和孩子花,到孩子大学毕业以后再交还给他 。我这个哥哥把工资卡交给了前妻和孩子以后,又重新组建了家庭 。每个月他都得出外面去做一份兼职,要不然这个重新组建的家庭生活都靠他现在的这个妻子工资来花销,真的是日子过得很紧吧,而且两口子在过日子的过程中,常常就因为生活费用争吵 。所以说二婚的家庭真的是毛病很多,问题很多 。不过好在我的这个哥哥之前跟他的现在的媳妇儿说得很明白,一定要等到孩子大学毕业的时候,在把工资卡要回来 。现在他的妻子就像盼香港回归一样,天天算着日子,看工资什么时候回来 。要不然他俩的日子过的真的是十分贫困,而且我这个哥哥也总是告诉他,现在的这个妻子,等到孩子大学毕业了,钱一定会拿回来的,所以说45岁再婚的女人应该像自己的丈夫要生活费用,因为过日子必须都得为这个家付出,必须都得把工资钱放在一起,两个人共同花销,这才公平 。

45岁再婚的话男方该不该给生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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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再婚的话男方该不该给生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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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给生活费这跟初婚丶再婚没关系,跟结婚年龄关系也不大,根家庭的实际情况有关系 。
既然又结婚了,夫妻是一家人,也是最亲爱的人,就不能处处充满算计了 。无论自己的女人有多大,她嫁给这个男人就是指靠这个人的,指望他给自己遮风挡雨的 。
如果说妻子条件不好,男人相对收入好些,那男人应该给女方以帮抚 。法律也规定夫妻有相互抚助的义务 。
如果夫妻感情好,互相有充分的信任,即使妻子条件不错,那男人的收入让妻子保管也未偿不可,毕竟多数妇女的心都此较细,收支让妻子参与把把关,有利于把钢用在刀刃上,有益于家庭的发展 。
如果结婚了,什么责任义务都不讲,各打各的算盘,心理上南辕北辙,同床异梦,那这个婚结的就没有意义 。还不如各过各的,自由又方便 。
既然选择了结合,就把对方看重些,自己的女人自已不爱,自已的女人自已不给她钱花,难道是想把她往外推,让别人给她钱花吗,让她从别人那里感受温暖吗?
真心换真心,感情才会深 。
【45岁再婚的话男方该不该给生活费呢】感觉在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再婚市场确是显得相当的滞后,也就是说把从前男主外赚钱养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保留到今天,是不完全适合现在生活节奏的,因为那个时代女人是不出去赚钱的,需要男人拿钱来生活,而在新时代好多女人赚钱是让男人汗颜的的情况下,特别是不管男女双方收入情况如何,一味地强调必须男人支付生活费,好多的再婚是无法长久的 。我认识一对再婚夫妻,女的一年承包工程几百万,男的退休金每月5000元 。再婚后,女的要求男的上交工资卡,每月只给男的500元钱,男的还需要每天做饭、收拾房子 。人们都以为条件那么好,应该能幸福的,但是,没到一年男人就提出离婚走 。我还认识一对再婚夫妻,女的工资6000多,男的工资4000多,双方都有一个女儿还没有结婚,再婚后,女方要求男方上交工资卡用于日常生活,女方的钱只为自己的女儿存着,导致也是不到一年再婚又解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