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分享 | 李尧:我对文学翻译的思考( 三 )


再看下面这句:" Despite the early hour, his appetite had been whetted by his conversation,and he felt that he would be able to do full justice to his lunch.”这位译者翻译为“但他已经为即将到来的谈话而感到兴奋不已,觉得他能够完满地应付这次午餐 。”前面半句就翻译错了," whet”的意思是“刺激”“激起”“开胃”,后半句更不对 。有一个成语是“Do justice to a meal.”意思是“饱餐一顿” 。所以这句话应该翻译为“尽管时候尚早,这场谈话已经吊起他的胃口,他觉得午饭时他肯定能饱餐一顿” 。还有一句话,"It is very small. But it is good, and does no harm. We shall have more.”译者翻译为“这杯子很小,但很不错 。对身体没有坏处 。我要多喝点 。”“杯子很小”来自原文“it is small",表面上看没有翻译错,但放到上下文里看就全错了 。因为这里“small”的意思是“酒很淡” 。应该翻译为“这酒度数不高,而且好酒不伤身体 。我们要多喝点 。”下面这句话错得也很离谱:“And his companion , quietly ; Eating , hell ( I feel like two or three stiff shots of rye( Come on, let's go around to Steve's.”那位译者译为“吃东西,吃个屁!我觉得像吃了两三颗黑麦般的枪子儿 。快走吧,我们到史蒂夫家去 。”“吃了两三颗黑麦般的枪子儿”就是从" Two or three stiff shots of rye”翻译而来的 。经查字典,“shot”确实有“子弹”的意思,“rye”意思是“黑麦” 。这位译者就从字面上把它译为“黑麦般的枪子儿” 。其实,“shot”在字典里还有一个解释是“一杯,尤指一杯啤酒,或者黑麦威士忌” 。“Stiff drink”则是“烈性酒”的意思 。所以,笔者把它翻译为“吃,真是活见鬼 。我想喝两杯黑麦威士忌 。走,去斯蒂夫酒馆去 。”

好文分享 | 李尧:我对文学翻译的思考

文章插图
(李尧教授与澳大利亚著名作家古拉斯·周思Nicholas Jose)
还有一段话译得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原文是“There were the hackles of the Rocky Mountains blaze in the blank and naked radiance of the moon,go making your resting stool upon the highest peak ...Turn now,seeker,on your resting stool atop the Rock Mountain,and look another thousand miles or so across moon-blazing fiend worlds of ...”译者翻译为“落基山锯齿形的轮廓在月色中闪耀着苍茫而明亮的光辉,去吧,在最高的山巅拉一泡屎……现在转身吧,搜寻者,当你在落基山顶拉屎的时候,眺望千里之外月色笼罩下的世界……”大家一定奇怪,这个“拉屎”是从哪儿译来的呢?从“stool" 。我们知道,“stool”有“长凳”的意思 。" stool”还有一个意思是“大便,厕所” 。“go to stool”的意思是“去大便” 。于是,译者想当然地把含有“stool”的这句翻译为“当你在落基山顶拉屎” 。其实,只要动脑筋想一想,一个人怎么会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爬到落基山顶去拉屎呢?而且会在拉屎的时候“眺望千里之外月色笼罩的世界”呢?这种不合逻辑的思维本来应该引起译者的警惕,可惜他没有 。他如果再仔细研究一下这个句子的原文,就会发现“take to stool"也是一个习惯性用语,意思是“找到立足之地” 。因而这段话的意思应该是“皎洁的月光下,落基山锯齿般的山脊在燃烧 。去,到那高山之巅,找一个立足之地……现在回转身,探索者,在落基山山顶你的立足之地回转身,再向另外一个方向的千里之外眺望,目光越过……”
以上几个例子告诉我们,翻译是一件多么困难又多么严肃的事情 。稍微的疏忽和不负责任,都会造成抱憾终生的错误
三十多年来,笔者主要翻译澳大利亚文学作品 。这个过程中,笔者认识到必须让自己对澳大利亚的风土人情熟悉起来 。比如《人树》中的“anthill",字典的解释是“蚁冢,蚁丘:蚂蚁、自蚁为挖穴或筑巢而刨出的小土堆或沙堆 。”但澳大利亚的蚁冢和我们中国人心目中的蚁冢有很大不同 。还有bottle-brush(瓶刷子花)、bell bird(铃鸟)、whip bird(鞭鸟)、bottle shop(小酒馆)等这些构成澳大利亚人生活独特景观的词语,我们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真正明自它的意思 。澳大利亚文学中与其历史密切相关的selection(农庄)、squatter(农场主)若在别的国家、别的历史时期的作品中,可能完全是另外一个意思 。
文化差异带来的困难
文化差异也常常给我们的翻译带来麻烦 。以Chacellor和Vice-Chancellor为例 。
Vice-Chancellor,按字典上的说法,是国家副首脑、副大法官、大学副教授,但按照英国的教育体制,Vice-Chancellor相当于中国大学里的校长,主持学校日常行政事务 。不要觉得Chancellor前面有个Vice,就以为这是副校长,其实是校长,Vice在这里是拉丁文,其原义是代表某人 。具备这些复杂的背景知识就可以“无往而不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