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尊重农民自主意愿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四 )

  “要对企业经营范围、土地复垦能力等资格加强监督审查 , 实行先付租金后用地 , 严格准入门槛 。 ”王勇介绍 , 为了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 , 《实施意见》要求 , 北疆地区流入方(包括联合经营主体)流转合计面积5000亩以上(含5000亩)土地的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5000亩以下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查 。 南疆地区流转合计面积2000亩以上(含2000亩)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2000亩以下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查 。

  发展

  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 提升发展潜力

  《实施意见》专门对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出安排部署 ,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