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点( 二 )


从规范伦理学看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呈现出科学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对立,这种对立是一种事实和价值的对立、描述和规范的对立,科学主义把人道主义排除在外,人道主义也对科学主义加以拒斥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被看作一种描述社会历史事实规律的客观真理,而马克思主义作为人道主义是一种规范实践的价值体系,它们处于一种张力之中,是不相容的 。
从规范伦理学看马克思主义还会导致道德主义和非道德主义的分歧 。道德主义主张一种引导和规定实践的实质性规范或价值体系,非道德主义则否认存在这种实质的规范或价值体系 。马克思主义有一种道德的维度,有人主张它是一种功利主义,衡量一个特定社会形式的评判标准就是看它在何种程度上成功地满足了人的需要和欲望,共产主义的优越性就在于它能最全面地满足它所产生的非扭曲的欲望 。有人认为它是一种非功利主义的后果论,它以人的自我实现为最优原则,力主促进人的潜能、功能、能力、目的得到全面、自由和创造性地发展和运用,以促成人类的繁荣和幸福 。还有人认为它是一种混合的义务论,将人作为自身目的来对待,以及把人作为自由、具有人的尊严和自我实现的人来看待是它的核心原则 。在当代关于马克思主义正义论的争论中,诸多学者主张,马克思主义包含一种正义论,它提供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正义论批判,如胡萨米和杨认为,马克思提出了一种分配正义理论,依据它,资本家对工人劳动剩余价值的榨取本质是一种窃取、掠夺,是把应该属于工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因此是不公正地对待工人 。由此那种认为马克思主义排斥道德的主张是不成立的 。
但是伍德和米勒等人否认马克思主义是一种道德主义,相反,主张它是一种非道德主义 。伍德区分了规范和道德 。规范比道德广泛,包括诸如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和审美的规范等,而道德是一种特殊的或高阶的规范 。伍德认为,马克思主义包含规范,但不包含道德,马克思主义的规范是非道德主义的 。伍德用两种善来区分规范和道德:一种是非道德的善,如需要、利益、幸福、快乐、自我实现、共同体、自由等价值,一种是道德的善,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康德讲的本身善的东西,如道德律、义务、美德、权利、正义等 。马克思主义主张满足人的需要,虽然其主张有规范意义,却不具有道德意义,所涉及的不是一种道德善,而是一种非道德善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不是一种正义论或道德的批判,而只是一种规范的或非道德的批判,他并不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正义的,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奴役、非人性对待也不是不正义的 。
米勒认为规范性道德基本上有三个特征,平等、普遍准则、普遍性 。从这三个道德原则来看马克思主义,他得出马克思主义拒斥道德的结论 。首先,马克思主义没有包含平等原则 。在马克思主义那里,每个人都是有阶级性的;不可能平等对待每个人的需要和利益,而是优先考虑无产阶级或者最大多数人的需要和利益 。其次,对马克思主义来说,一般的准则也具有阶级性,资产阶级的准则对无产阶级是无效的,同样,无产阶级的准则也是不被资产阶级认可的 。最后,在马克思主义那里没有普遍性的道德原则,马克思主义强调实践是变化的,社会是发展的,不可能有不变的相似情况,条件一旦变化,道德也会发生变化 。
伍德某种意义上从康德主义严格的道德视角理解马克思主义,发现马克思主义有规范而没有道德,因此马克思主义是一种非道德主义 。米勒从规范性道德的基本规定出发,判断马克思主义有某种规范,但不具有普遍平等的道德 。由此,在规范伦理学层面上,就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主张马克思主义包含一种道德主义,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包含一种道德的批判,另一种否认马克思主义是道德主义,普遍道德原则在马克思主义那里是不存在的 。
二、基于元伦理学视角的可能
我们能不能走出马克思主义在道德上的二元对立,走出马克思主义要么是人道主义,或道德主义,要么是科学主义,或非道德主义的两难困境呢?有没有可能找到一种路径,消除我们在马克思主义道德问题上的分歧,超出科学主义与人道主义,道德主义与非道德主义的分裂?
如果我们仅从规范伦理学视角来看待马克思主义道德问题,我们可能始终无法摆脱在这个问题上的两难,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在科学主义与人道主义,道德主义与非道德主义之间做非此即彼的选择,并且谁也说服不了对方 。因为对立双方都能在马克思的文本中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表述,而在马克思那里,我们的确也看到在道德问题上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一方面他否定道德,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不完全是道德的批判,另一方面他又肯定道德,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包含了道德的批判;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但也包含一种人道主义,有对事实的描述,也包含规范的评价,除了有对社会客观规律的发现之外,也有对人道的实践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