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义词义项划分与排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 )


按频率高低顺序排列是由Edward .L. Hornby确立的,根据语料库中出现的频率来排列相关的义项,将出现次数最多的义项排在首位,其他义项根据频率由高至低往后排列 。其优点在于可以让用户较为便捷地查阅单词的常见意义,并领会某个特定义项在掌握这个单词方面的作用,因为常识告诉我们应用次数越多的义项往往也是越重要的 。但其缺点也不容忽视:语料库只是自然语言的一小部分,语料库中出现的频率不完全代表其实际的使用频率,况且采用不同语料库,单词出现的频率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义项间逻辑关系会被割裂,用户的认知努力被人为加重,影响用户体验与学习效度;还有一个更为实际的问题是,如果说词频还有利于初学者学习基本义项的话,那么它对高阶学习者可能没什么作用了,甚至会阻碍他们进一步学习 。词义的学习更多与触发条件相关,低频词如果有合适的触发条件依旧可以习得 。这点对于高阶用户确实如此,他们更倾向于查找,学习那些出现频率不太高的义项 。常见的应用此方法的词典有COD8,WBD等 。
需要指出的是,事实上这三种原则在实践中会按照“一种难以解释的方式组合在一起” [7]应用到词典编纂实践中去 。除了上述三种方法外,几部具有代表性的词典也创造性地发明了其他优化多义词义项排列的方法 。比如LDOCE3创立了义项指示牌(signpost),Macmillan设置了义项菜单(menu),OALDs设立了义项简明列表(shortcut)的方式引导用户快速查找义项 。但上述的创新方法也存在着义项界限划分不清,未对相似但不属同一语义场的义项作区分,义项设立标准不一致等缺陷 。
总而言之,上述所有的这些原则都有自身难以避免的缺点,可以笼统的归纳为三大点:1.义项划分标准不清导致界限不清,标准存在过宽、过严两种倾向,分别会导致义项过多,义项不能满足用户实际查阅需求两种后果;2.未能有效根据核心义与次要义的逻辑关系将相关义项聚合在一起,只是罗列义项,割裂相关义项间的语义联系,不方便用户查阅;3.未能充分考虑用户的实际查阅需求,尤其是EFL学习者的实际学习需求,他们希望能够以最小的认知努力去全方位了解单词核心义及相关典型语境义 。
四. 语义表达式与义项划分
(一)区别性义素与指称义素
20世纪50年代,以朗斯伯里和古德内夫为代表的的语言学家受雅可布逊提出的音位学说的启发,在研究亲属词时提出了义素分析法 。后来被推而广之,应用到语义分析之中去了,其理据就在于“在所有的语言结构中都似乎存在这两条结构原则:对比原则和结构原则…同样,语言的理性意义也可根据对比特征研究 。” [8]义素分析法思想虽是现代结构主义语义学的研究成果,但其蕴含的朴素的思想却早已为中国先贤所掌握,并在训诂古汉语中得到了用武之地 。通过对古汉语语词(以《说文解字》中收录的词为例)进行简单的成分分析,可以发现语义成分表述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义位:区别性义素+指称义素 。需要指出的是,这两种义素不一定同时出现,且都存在遗传和失落的现象 。在这个表达式中,指称义素表示的是指称对象 。区别性义素可用来表示义项间区别性特征,分为特征类区别性义素和事物类区别性义素两种类型 。前者指行为的方式、状态或事物的形态或性质,可简称为特征义素,后者用以表示所涉及的事物或事物的类别、范围 。现举一例来说明该表达式在释义方面(包括同义词辨析)的应用 。
比如:
條,小枝也 。从木,攸声,徒辽切 。
其语义结构式是:條:(小)+(枝)
條:细小的(区别性义素)+枝干(指称义素)
《段注》:“《毛传》曰:‘枝曰条 。’浑言之也 。條为枝之小者,析言之也 。”不难看出,“條”的指称义素是“枝”,但不完全等同于“枝”,《说文解字》释义中的“小”是区分两者的区别性义素 。
对同属一个词群中一组词进行成分分析不仅能让读者在了解这些词因为指称义素相同可视作近义词,也能让读者看到区别性义素不同进而带来的意义上的差别 。在此用“区别性义素+指称义素”语义结构式来分析一下“笑”的几种表达方式(与语义无关内容从略)
咳,小儿笑也 。(张舜徽《约注》:“小儿笑曰咳,因之小儿亦称孩,用引申义也 。后世谓儿为孩 。借咳为欬(咳嗽)”,分为二字矣 。)
听,笑兒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无是公听然而笑 。” 裴骃《集解》引郭璞曰:“听,笑貌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