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宏力达产品去年经营现金净额降86% 3年产销率未超70%( 七 )


中国经济网|宏力达产品去年经营现金净额降86% 3年产销率未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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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宏力达产品去年经营现金净额降86% 3年产销率未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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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招股书称 , 报告期内 , 公司受业务拓展的实际执行情况影响 , 销售费用率呈下降趋势 。 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主要系:1)2017年度 , 公司配电网智能设备业务快速发展 , 公司于2016年四季度设立杭州分公司并大规模招募售后运维和地区推广人员至各项目地实施地区推广、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 , 使得公司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差旅费等销售费用显著增加 , 且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受项目投运时间的影响 , 确认金额较少 , 使得销售费用率较同行业高;2)2018年度至2019年度 , 随着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 , 营业收入规模扩大 , 规模效应逐步显现 , 销售费用率呈现出下降趋势 。
依赖单一供应商
过去3年 , 德普乐均系宏力达的第一大供应商 。 2017年-2019年 , 宏力达向德普乐采购的金额分别为5544.24万元、1.38亿元和2.94亿元 , 分别占宏力达同期总采购金额的38.97%、50.99%和63.20% 。 宏力达的智能柱上开关包括开关本体、控制终端和研判软件三个部分 , 开关本体委托德普乐装配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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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表示 , 若德普乐供应链管理能力下降、生产装配能力下降、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而发行人不能迅速切换为自主生产、更换其它供应商从而影响对客户供货 , 将影响发行人对客户交付智能柱上开关的能力 , 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影响到宏力达的营业收入 , 将最终降低股东回报 。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风险 。
为了逐步降低现阶段开关本体主要由合作供应商德普乐供应而产生的供应渠道单一风险 , 宏力达自2019年起开始着手自行建立开关本体加工装配线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 宏力达自建产线的开关本体已经下线测试、试用 , 产品综合成本约为14,800元/套 , 相较于公司通过德普乐合作模式下采购的开关本体综合成本约14,200元/套 , 上升600元/套 。
去年6月突击分红2182万元
2019年6月25日 , 宏力达就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召开股东大会 , 同意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基础 , 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2,181.64万元(含税) 。 该次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8月实施完毕 。
2020年3月23日 , 宏力达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
实控人涉及重大诉讼 标的金额逾7亿元
宏力达实控人陈嘉伟涉及重大诉讼 。 该案需要追溯到2005年 。 陈嘉伟曾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上海亚创控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鸿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鸿企发展”)自2005年代博智资本基金公司(以下简称“博智公司”)持有新华保险9%股份 。 2010年 , 石家庄制药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北德仁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德仁公司”)购买前述新华保险9%的股份 。 据各方约定 , 德仁公司向博智公司支付21.6亿元股权转让款 , 同时向鸿企发展支付7.02亿元交易价款 。
此后 , 博智公司分别于2011年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2014年以委托合同纠纷、2015年以不当得利纠纷、2017年以确认合同无效及侵权责任纠纷、2018年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18年服务协议纠纷先后六次起诉鸿企发展 , 均系要求鸿企发展返还前述7.02亿元 。
在上述2015年不当得利纠纷、2017年确认合同无效及侵权责任纠纷、2018年服务协议纠纷中 , 宏力达实控人陈嘉伟均被列为共同被告 。
宏力达招股书称 , 在博智公司提起的一系列诉讼案件中 , 因陈嘉伟曾担任过鸿企发展的法定代表人 , 涉及陈嘉伟本人的诉讼共计3起:①2015年不当得利纠纷之诉已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 驳回博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②2017年确认合同无效及侵权责任纠纷之诉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 , 认为博智公司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 , 并予以驳回;③2018年服务协议纠纷之诉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