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利生|张启迪:到底应如何计算外需对中国经济的贡献?——对沈利生教授文章的回复意见( 二 )


综上所述 , 如果不能够准确评估外需对经济的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 , 就无法准确评估外需对经济的全部贡献 。 由于评估直接贡献已存在较大难度 , 评估间接贡献难度亦较大 , 因此 , 无论使用何种方法都难以十分准确地评估外需贡献 。
二、当前估计外需贡献主流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使用进口(加工贸易)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存在误差
沈利生|张启迪:到底应如何计算外需对中国经济的贡献?——对沈利生教授文章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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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进口(加工贸易)代表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并在此基础上估算外需对经济的贡献正是笔者原文中的处理方法 。 这一方法的确存在误差 , 因此关于沈利生教授的质疑笔者完全认同 。 事实上笔者于2019年11月在《南方金融》上发表的论文《外需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基于新框架的测算分析与启示》就曾说明这一问题(张启迪 , 2019) 。 笔者测算外需贡献的方法来自于南京财经大学尹敬东教授 。 尹敬东(2006)首次提出了使用该方法测算外需贡献 , 同时也说明了这种做法的确只是一种近似的处理方法 。 正如沈利生教授所指出 , 一般贸易进口中确实存在一部分产品也用于出口 。 如果不将一般贸易品中用于出口的部分从出口中扣除 , 可能会带来高估的问题 。 然而 , 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可以忽略 。 因为笔者并未测算外需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 , 而仅仅是测算了其直接贡献 。 如果测算直接贡献存在一定的高估 , 那么由于未测算外需贡献会引发低估 , 两相抵消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测算误差 。 因此 , 笔者认为使用该种方法测算外需贡献所带来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 。
而且 , 该种方法还有一个最明显的优点 , 即简单、直观且有效 。 只要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外贸的相关数据 , 可以马上根据最新数据测算出外需的贡献 , 而无需依赖于复杂的估算方法 。 并且 , 这种估算方法不使用过往的经济参数 , 完全是利用的是最新的经济数据 , 这就使得这一方法不仅具有估计便捷的优势 , 而且可以反映最新的经济信息 , 避免了其他方法只能依赖于过往信息估算外需贡献的缺陷 。
鉴于该种方法的确存在不足之处 , 笔者认为未来有两个改进的方向 。 一是对测算外需直接贡献的部分进行修正 。 事实上尹敬东(2007)已经对该种方法进行了修正 , 在出口中除了扣除进口(加工贸易)的部分以外 , 还进一步扣除了保税仓库和保税区仓储转口货物涉及的进口部分 。 考虑到海关总署按贸易方式的统计方法有所改变 , 在此我们延续尹敬东(2007)的做法进行进一步修订 。 表1是海关总署最新披露的进出口商品按贸易方式汇总表 。 从表中可以看出 , 与出口相对应的进口部分除了“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以外 , 还应该包括“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两部分(即表1中标灰部分) 。 因此 , 在计算外需对经济的直接贡献时 , 未来可考虑进一步扣除“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两个部分 。 另外 , 根据定性判断一般贸易大多数主要服务于国内经济 , 用于出口的部分占比应该较低 , 因此笔者认为一般贸易中用于进口的部分可以忽略不计 。 二是使用计量方法或者是其他方法估算外需对经济的间接贡献 , 即因外需而产生的引致消费、引致投资以及税收收入增加而带来的经济增长 。 将上述外需对经济的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的加总才是外需对经济真正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