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房屋买卖,契税将翻倍?!


8月1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全国人大获得通过 , 并将在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
这项法律的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 ”
这句话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 因为目前在买卖房屋的时候 , 契税一般按照1%、1.5%或者3%来执行 。
所以有的媒体就宣称:契税上调了 , 以后买卖房屋契税增加了至少1倍以上 。
契税|房屋买卖,契税将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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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这样吗?
其实 , 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全国人大为什么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这项法律的前身是什么?
2015年8月 , 在修订“立法法”的时候 , 把“税收法定”的原则写了进去 。 也就是说 , “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都必须通过制定法律的解决 。
而之前 , 中国的很多税种、税率的确立 , 都只是由国务院制定一个条例就完事了 。 比如契税及其税率 , 就是通过1997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来确定的 。
那些征税的条例 , 都要陆续转换为法律 。
目前实施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 契税的适用税率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 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 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 , 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 , 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
而刚刚通过的契税法 , 相关条款是这样规定的: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 , 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
新的契税法可以免征的情况 , 是这样规定的(下图):
契税|房屋买卖,契税将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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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就会发现 , 在税率设定上 , “条例时代”是3%到5% , “法律时代”也是3%到5% , 没有什么区别 。
只是在免征的情况里 , 根据时代的发展做了一些调整 , 比如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婚内改名免征 , 继承房屋免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