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从对科举争议案的处理,比较赵匡胤和朱元璋治国理念的异同( 三 )



科举|从对科举争议案的处理,比较赵匡胤和朱元璋治国理念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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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匡胤剧照
不过,赵匡胤知道李昉为人老实,这个锅背的可能有点冤,所以只是对李昉略施薄惩,对上访考生有个交代,息事宁人,这事就算完了。第二年,赵匡胤让李昉官复原职,继续干翰林学士。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李昉作为主考官,手握取士之权,录取进士质量不高,并有偏袒老乡之嫌,受到责罚理所当然。但“责罚需匹配”,即便李昉有所偏私,也不是什么重罪,无需承担过重责任,给他降职处理是比较恰当的,这也是赵匡胤的一贯风格:不放过,不苛责,不一棍子打死。
朱元璋则不然,他以“夏榜”尽取北方士子后,帮北方士子出了一口怨气,但他认为考官偏袒南方士子,甚至推荐责任,糊弄自己是个严重政治问题,因此对张信等人大开杀戒,史料记载:
“(张)信等俱磔杀之,(刘)三吾以老戍,(陈)安阝、(刘)谔安置威虏。唯赦戴彝、尹昌隆。安阝、谔取回,为司宾司仪署丞,复杀之。”
老朱可真够狠的,张信等人获罪被残杀不说,就连春榜的状元、探花都被戍边安置,过了几年返回朝廷做官,仍被余怒未消的老朱砍了脑袋,大家明知道他们是冤枉的,却没人敢出来说话。朱元璋之所以下这么重的手,体现了他一贯狠辣的作风:你们想糊弄朕,朕就杀了你们,看谁还敢欺君罔上!

科举|从对科举争议案的处理,比较赵匡胤和朱元璋治国理念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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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剧照)
2、赵匡胤重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朱元璋重威慑,树立皇帝权威。
赵匡胤怀疑主考官徇私,担心主考官权力过大,他采取的应对措施是亲自考试举子,由此创设了殿试,并将殿试作为一项固定制度坚持下来。殿试制度把取士大权收归皇帝,让及第进士成为名副其实的天子门生,很大程度减少了徇私舞弊的发生,又有助于巩固皇权,因此为元明清三代沿袭不变。
由此可见,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长效作用,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朱元璋则不然,他一向猜疑心重,面对南北士子在科考中的激烈矛盾,他没有客观看待这是南北方经济、文化条件差别导致的实力差距,而是一味怀疑考官徇私,欺骗自己,因此大开杀戒,制造了一起科场冤案,其目的是以威慑手段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并未在制度上解决南北取士人数不均问题。此后的科场之上,仍然不分地区自由竞争,南方士子仍然“笑傲科场”。
正因为如此,即便有“南北榜案”的震慑效应,直到永乐年间,南方士子在录取总人数中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明宣宗时期,先实行“南六北四”即“南北卷”制度,又分“南北中卷”制度,先后将全国士子分南、北两区和南、北、中三区,分别录取,才依靠制度基本解决了取士南北不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