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士|从《长安十二时辰》中的张小敬,浅析唐朝对伤亡将士的处理制度( 二 )


将士|从《长安十二时辰》中的张小敬,浅析唐朝对伤亡将士的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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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曹操曾颁布《军谯令》,专门用于抚恤伤亡战士,文曰:求其亲戚以后之,授土田,官给耕牛,置学师以教之。也就是说,对于伤亡的战士,朝廷不仅赐予他们土地,还会赏赐耕牛,在子女教育方面,也受到优待。两晋和南北朝时期,普遍采用减免赋税的方式来抚恤伤亡士兵和其家属。有伤残的士兵,如果还能为朝廷出力的,也会优先录用。综上所述,在唐朝之前,统治者已经非常注重将士伤亡的问题。在照料伤患、抚恤家属等方面,都在进步。这给唐朝处理伤亡将士提供了经验。
将士|从《长安十二时辰》中的张小敬,浅析唐朝对伤亡将士的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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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唐一代,战事频发,有对外于东西突厥、吐谷浑、薛延陀、龟兹、高句丽、大食、日本的战争,对内有统一中原、农民起义、安史之乱、宗室内乱等战争。所以,在唐朝,对伤亡将士的处理,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接下来,从受伤将士和阵亡将士两个方面来论述。二、唐朝对受伤将士的处理唐朝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受伤将士的处理,也有法律保证。例如《唐律疏议》规定:诸丁匠在役及防人在防,若官户、奴婢疾病,主司不为请给医药救疗者,笞四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也就是说,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在边防驻守,如果士兵有伤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他的上级会受到责罚。如果因此致死,责任人可能会被判一年徒刑。除了法律以外,帝王的诏敕也对伤患加以照顾。例如,《通典》记载:唐太宗李世民在亲征高句丽时,有士兵遭遇伤病:(李世民)招至床前,问其所苦,仍敕州县厚加供给。在军事医疗方面,唐朝也有较大的发展。唐朝不仅在军队中设有医官,皇宫内有太医署,其中有一部分太医是承担军队将士的伤患救治工作。唐朝各各州县都设有参军一职,主要负责境内军对的全面工作,包括医药、治疗伤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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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军作战的过程中,将士们会大量伤亡,医官的工作会非常繁重,但绝不能放弃对将士们的治疗。据《大唐卫公李靖兵法》记载:如弃掷病儿,不收拾者,不养饲者,检校病儿官及病儿傔人各杖一百;未死而埋者,斩。可见,如果有人遗弃病患,轻则杖责,重则斩首。唐朝军中设有检校病儿官一职,士兵受伤后,他们要每天统计和记录伤患的数量、病情,以及恢复情况。战争结束后,对于受伤,不适合再上战场的士兵,朝廷也会给予抚恤和帮助,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第一,赏赐金钱、布匹等,提高因将士们的生活质量。《长安十二时辰》中闻染的父亲闻无忌,就属于这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