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者|湖南少年见义勇为溺亡 被救者及父母成被告后和解( 六 )

2016年8月24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罗某及其父母共同补偿原告郭某父母30000元;驳回郭某父母其他诉讼请求。

达成和解

法院判决后,郭某父母一直没有收到30000元补偿款。

为了得到法院判决的补偿款,今年3月22日,郭某父母申请法院执行。

随后,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行动起来。

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邓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调查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

法官得知,此时,被执行人家里经济状况不好。

据了解,罗某的父亲已是肝癌晚期,罗某还在某软件学校读书,每月开支就要4000多元。

如今,他们家里唯一收入来源就靠罗某的母亲邓某在市场摆摊维持家庭的开支。

这几年里,罗某一家已欠下十多万元的外债。

罗某的母亲表示,她会尽力筹集资金,履行法院的判决。

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向郭某父母介绍了被执行人罗某一家的境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