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者|湖南少年见义勇为溺亡 被救者及父母成被告后和解( 七 )

面对这种情况,郭某父母对罗某一家的境况表示同情,也体谅罗某一家生活不易。

作为申请人,郭某的父母失去了儿子。再多的补偿款,都无法抚慰他们受伤的心。

判决两年多后,他们没有拿到执行款,心里一定很难接受这样的情况。

而作为被执行人,家有病人和学生,家庭支出大。

本来欠债的情况下,拿出30000元补偿款,确实很艰难。

面对这个特殊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明白,按照正常的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即使执行能到位,但将会给双方造成更多伤害。

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柔情执行方式,通过调解,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协商。通过调解,郭某父母大度表示,他们自愿放弃部分补偿款。

随后,法官将罗某父母筹集的23500元交到郭某父母手中。

至此,该起见义勇为受害责任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