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地区!2018年底消失、2019年将会消失的光伏补贴政策复盘!(13)

内容要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延续2016年的政策,按发电量给予每度0.3元补贴,一补5年,屋顶所有者按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补贴,一补5年。

适用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且通过并网验收的分布式项目

补贴时限: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备注:政策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7年10月12日,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永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的通知》

内容要点:1、企业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企业屋顶光伏项目装机容量未达50千瓦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每千瓦时0.3元补贴,连续补贴5年);2、居民家庭屋顶光伏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1元的一次性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8000元;

适用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时限: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连续补贴5年

备注:公共设施屋顶按企业屋顶补贴标准,已由县财政全额安排行政经费的单位不再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