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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铃|莫名被开通彩铃业务向工信部申诉 移动道歉(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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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通信公司私自开通收费项目涉嫌欺诈

律师胡智慧表示,通信公司擅自开通收费项目,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消费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据此可知,消费者至少可以主张500元的赔偿额。遇到这种情况,还有以下渠道维权: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查

“被开通”彩铃现象并不鲜见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消费者遭遇“被开通”彩铃现象并不鲜见。在网络投诉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运营商“擅自代用户订彩铃”。

2018年3月,在大众论坛平台有消费者投诉:“到移动营业厅查询手机账单,发现多出10元收费——彩铃和139邮箱费,就是不明白:本人不到场,不知情的情况下,如何能开通。”


稿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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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彩铃|莫名被开通彩铃业务向工信部申诉 移动道歉(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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