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社会文明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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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社会文明的表征

在人类的历史上,离婚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过程。它是从一夫一妻制形成以后才出现的,是随着氏族组织转化为国家以后才产生的。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的形成,人类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就出现了结婚制度和离婚制度。由于社会生产方式的不同,不同的形态就建立了不同的离婚制度,不同的阶级对离婚问题有不同的认识和态度。在奴隶社会,妻子被看作是家庭的奴隶,生死大权由丈夫掌握,妻子根本没有什么离婚权利。在封建社会,离婚被看成是不贞不孝的最不吉祥的事,法律上虽有“出妻”的规定,但是只允许丈夫“休妻”,不许妻子“离夫”,离婚权实际上只属于男子,妇女毫无离婚自由而言,严格要求妇女“从一而终”,把离婚作为男子惩罚和奴役自己妻子的一种强制手段。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把妇女看成是商品,认为婚姻是一种“自由契约”,虽然在法律上标榜“离婚自由”,但实际上不过是在金钱支配下的“自由”,是有产者以离婚为手段,遗弃对方,破坏家庭和玩弄妇女的“自由”,是两性关系上轻率放荡行为的“自由”。正如列宁所指出的:“离婚自由愈充分,妇女就愈明白,使她们作‘家庭奴隶’的根源是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社会,离婚自由被认为是男女平等在婚姻问题上的体现,是婚姻自由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客观要求。婚姻的自由平等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伟大成果。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恩格斯认为,“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不过,中肯地说,恩格斯还认为真正的结婚自由只有到了社会主义甚至是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因为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它排除了一切非情感的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认为迄今为止的一切婚姻都是基于经济的考虑,因而是不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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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认为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伦理关系,因而他反对离婚,即使允许离婚,也要对其加以限制。他说:“婚姻本身应视为不能离异的,因为婚姻的目的是伦理性的,它是那样的崇高,以致其他一切都对它显得无能为力,而且都受它支配。婚姻不应该被激情所破坏,因为激情是服从它的。”但他又看到了婚姻的不稳定性,因而从其原来所持守的立场后退一步。恩格斯则对离婚自由持赞同态度,他说:“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不过,个人性爱的持久性在各个不同的个人中间,尤其在男子中间。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排挤,那就会使离婚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在中国传统社会,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结果,婚姻的目的是为了家族血缘的延续,婚姻不属于个人,而属于整个家族。在传统社会里,人们是没有结婚的自由的,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是客观的义务和婚姻的附加物。中国传统社会也没有离婚自由,即使有,那也是专属于男性的自由。

传统社会中男性离婚的目的在于维护家族利益,绝“两姓之好”多是家长的意志,而不表示夫妻感情真正破裂,在此起决定作用的是家长,而且在规定离婚的条件时,完全是针对女性的。丈夫一纸休书,就可以不要妻子,丈夫有休妻的自由,而妻子却没有同样的权利。新中国的成立,为恩格斯所说的真正的婚姻自由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可是这种自由权利是不完全的。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着由组织安排婚姻的现象,不考虑当事入的意愿,而且往往把它当作一个人的政治觉悟、革命立场,看作是否对组织忠诚的一种考验,私人生活完全被政治化了。与其说在当时的婚姻是感情基础上的结合,不如说是政治上或说是在政治压力下的结合,同时在一些农村边远地区,还存在着父母包办婚姻的现象。因此,对那时的婚姻质量的高低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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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看到,在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离婚率是相当低的,但这不能说明当时的婚姻质量就很高,而是因为在当时离婚存在着一定的障碍:一是政治干预,在传统观念中,离婚更多地被当作道德问题,离婚意味着一个人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离婚往往被视为是一种不道德的、不光彩的行为:二是责任压力,在人们的观念中,孩子是脆弱的,是依赖于父母的,一旦父母婚姻破裂,子女必然会遭受不幸。因此,很多人即使没有感情,也仍然维持着形式上的婚姻。改革开放促进了男女两性的人格平等和个性自由,反映在婚姻关系上,在早已确立结婚自由的同时,离婚自由又得到了普遍认同。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成为维系夫妻关系的主导因素。我国现有的婚姻关系主体是自主婚姻,父母包办婚姻早已没有市场,人们既有结婚的自由,也有不结婚的自由。

把婚姻自由放到人类历史长河中考察,这种进步可能只不过是一小步,但对于中国这样具有深厚封建传统的社会来说,这样一小步也是了不起的进步,女性获得在法律上与男性平等的离婚权,这一阶段更是社会文明的一大进步。

十几年来,我国离婚的家庭正明显增多,这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而且据有关人士预测,接下来的几年内,离婚率还有稳定提高的趋势,协议离婚将成为时尚。夫妻间感情的凝聚力和调适力的作用在不断增强,使夫妻婚姻美满的程度决定家庭稳定的作用有了很大提高,当然,我们国家也并不要求在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依然勉强维持,也不要人为一次选择付出终身的代价,而是强调结合的神圣性、严肃性和必要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