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调研未成年人被性侵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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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是一个沉重又不能回避的话题。西城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统计了5年来审结的11件强奸未成年人案件和猥亵儿童案发现,被告人大多是看到有机可乘临时起意,而孩子脱离家长监管是发生侵害的重要原因。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西城法院今天专门就未成年人被性侵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希望引起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关注,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被告人文化程度偏低
据统计,西城法院5年来审结性侵未成年人的强奸案件和猥亵儿童案件共计11件,仅去年一年就审理5件,今年第一季度又审理2件,案件有增长趋势。
在此类案件中,被告人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11起案件中的14名被告人,七成以上被告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有智力发育迟滞的,有的小学肄业,甚至是文盲。而被害人通常都在6至14岁之间,女孩占绝大多数。
被侵害孩子脱离监管
法官介绍说,这些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发生的原因首先是安全教育不到位。第二是家长监管不到位。受害的未成年人无一例外是因为脱离家长视线导致被性侵。第三是社会监控不到位。孩子受侵害的地点多是楼道、公厕、宿舍等监控死角。
80%以上的被告人都是临时起意。看到被害人形单影孤,便趁机或骗或强迫将被害人带入私密空间,性侵被害人。6岁女童乐乐帮妈妈下楼倒垃圾,在电梯口碰见了男子乔某。乔某看到乐乐独自一人,就强行将她抱到步行楼梯间,进行猥亵。当时正是饭点,步行楼梯间空无一人,乐乐的呼救根本没人听到。家人也根本想不到,就是下楼倒趟垃圾的工夫,孩子竟然被性侵。
法官表示,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第一道防线,作为监护人必须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一定别让年幼的孩子独自出行,尽量不让孩子与陌生人共处一室,不让孩子在别人家中留宿。
教孩子别轻信陌生人
男子王某一天早上看到小学生东东一个人上学,就上前搭讪,谎称自己是警察,要求东东配合自己工作,跟着他一起走。王某告诉东东自己正在做一项调查,将来还要向东东的其他同学也进行调查,所以要求东东对调查情况一定要保密,不要对任何人提起。随后,王某带东东进入男卫生间进行猥亵。一路上,东东竟不知呼救,也不知反抗。最后,王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表示,家长、学校、社会要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要告诉孩子,在日常生活中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不自行与陌生人外出,不将陌生人引入家门,不前往黑暗小胡同,隐蔽公厕等“不安全地方”,敏感部位不允许他人触碰。告诉孩子如果有成年人嘱咐“这件事不要告诉家长老师”时,恰恰要及时告诉家长老师。(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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