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东平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1万元!( 三 )
为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环境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泰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
于2018年8月17日下发实施
。
该《办法》共14条,对有奖举报的对象、途径、原则、奖励标准等做了明确规定。
《办法》第二条规定,有奖举报的范围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六个县市区、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内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
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具体的违法行为包括了
“擅自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小土企业或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等十类违法行
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办法》规定
- 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山竹”今登广东沿海
- 山东:发布通告 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 国务院机构编制规定陆续发布
- 北京市稳妥推进土地供应 集中发布66宗拟供住宅地块
- 寒武纪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芯片 未来3年覆盖10亿台智能终端
- 云南墨江5.9级地震烈度图发布:最大烈度达Ⅷ度
- 运河主题微电影展初评结果发布
- 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真并实时更新
- 宁波向全国发布“城市大脑”CityGo
- 315万忻州人沸腾了!刚刚,大西高铁原平—太原的时刻表公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