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东平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1万元!( 四 )
所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权利进行举报
。
按照《办法》第八条规定,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的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金额不等的奖励标准。如:举报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
奖励200元
;对非法倾倒、焚烧、填埋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的;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奖励1000元
;对涉及危险废物总量超过三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
- 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山竹”今登广东沿海
- 山东:发布通告 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 国务院机构编制规定陆续发布
- 北京市稳妥推进土地供应 集中发布66宗拟供住宅地块
- 寒武纪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芯片 未来3年覆盖10亿台智能终端
- 云南墨江5.9级地震烈度图发布:最大烈度达Ⅷ度
- 运河主题微电影展初评结果发布
- 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真并实时更新
- 宁波向全国发布“城市大脑”CityGo
- 315万忻州人沸腾了!刚刚,大西高铁原平—太原的时刻表公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