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试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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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宁11月28日电(记者黄涵、李亚光)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为帮助因刚性支出致贫的家庭渡过难关,青海省近日出台《青海省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认定及救助工作作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定义,即家庭成员因出现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贫困的家庭。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王秀清说,现行社会救助体系主要针对收入型贫困,而有的家庭刚性支出较大也会致贫,出台该试行办法旨在补充完善现行社会救助体系。





该办法将支出型贫困分为长期支出型贫困和一次性支出型贫困,并针对贫困类型提出相应救助措施。对于长期支出型贫困家庭,开展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后依然贫困的,要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一次性支出型贫困家庭,要及时开展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保障好其基本生活。





据了解,青海是我国首个试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及救助办法的中西部省份,目前北京、上海、浙江等地都探索建立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