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公司员工 XX 管理办法 样式 休假 考勤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 , 休假期间 , 带薪)(一)公休假日 , 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二)全民法定假日 , 一年共计10 天 , 即:元旦:1 天 , 1 月 1 日;春节: 3 天 ,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五一”国际劳动节:3 。
【XX|XX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样式】7、 天 ,5 月 1 日、 2 日、 3 日;“十一”国庆节:3天 ,10 月1日、2日、3日 。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 带薪)(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 , 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 , 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服务期可休假天数(日历年)(工作日)加入公司当年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 1 天 , 总数不超过 10天次年(1 月 1 日起) -第四年每年 10 天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 15 天计算休假天数时 , 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 1 日)开始计算(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 , 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 。
如因工作原因 , 经 员工与公司协商后 ,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 ,且当年不 能 。
8、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
(三)公司于每年 7月-8 月间统一放假 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 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 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
第十六条 探亲假(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 , 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 , 每年 三十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 ,每四年给假二十天 。
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 假日 。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 ,并享受 1 次路程假 ,按火车硬座价格 报销一次路费 。
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 。
9、的代表处员工 ,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 报销两次路费 (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 。
(四)在一个年度内 , 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一)带薪病、事假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 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 , 全年累计 12 天;2、带薪病或事假 1 天以内 , 由部门经理批准; 2-3 天 , 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 天以上 , 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
(二)非带薪病假: 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 12 天以后 , 所超的病假天数 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 , 直至扣减到 600 元人民币 。
如员工处于医疗期 , 则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 12 天以后 ,所超的事假一律 以小时工资计 。
10、扣 , 按月岗位的1/168 (21 8)计算 。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 , 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 , 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
(三)员工结婚 , 给婚假 3 天 , 并给婚前检查 1 天 。
晚婚(男 25 周岁 , 女23 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 7 天 。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 , 给丧假 3 天 。
在 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 , 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 , 另给路程假 , 路费自理 。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 , 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 。
11、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 , 顺产 产假 90 天 。
多胎生育 , 每多一胎增加 15 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 , 增加 15 天 。
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奖励假 30 天 。
不休奖励假的 , 给 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 , 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
除产假外 , 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 , 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 , 报 公司领导审批 。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 3 天的假期 。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 15-30 天 , 四个月以上的 可休息 42 天 。
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 , 按病假处理 。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一)员工的 。
12、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 工伤假最 长不超过 36 个月 。
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 ,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 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18/0021710850.html
标题:XX|XX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样式(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