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分析 案例 模式 构建 服务体系 公共图书馆
13、便于有效规范和保障服务 。
其实质是理顺总馆与分馆之间的经费来源与管理权限关系 , 是政府职能分工问题 , 即体制问题 , 而不是图书馆行业合作问题 。
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无法满足上述前提条件 。
因此 , 近年来 , 我国开展的总分馆建设大都是在现有体制框架下 , 按契约式协议形成总分馆关系,区域性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模式: 区域性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的目的是在不同建设主体所保障的文献资源之间建立起共享机制 , 并把资源共享的权限(即跨馆利用资源的权限)直接交给读者 , 方便读者利用所有图书馆的服务 。
一个区域性网络中 , 一般包含若干个总分馆体系和独立建制的图书馆 , 网络内的馆与馆之间存在着联盟、协作、指导、共享、上下级(总分馆)等多种关系 。
14、 。
近年来已经建立的资源共享机制包括一卡通借、一卡通借通还和分层通借通还等模式 。
这几种模式在资源共享的范围和深度上存在着一定的递进关系 , 随着资源共享程度的提高 , 读者利用图书馆的便利程度也随之提高,基层图书馆与流动图书馆建设模式,基层图书馆及服务点建设包括街道乡镇图书馆建设、社区乡村图书室建设和流动图书车 。
主要建设模式: 由政府主导建设并在经费上予以扶持; 由图书馆与街道乡镇政府按协议联合建设; 由街道乡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力量自主建设 ,越来越多的基层图书馆被作为总分馆体系或区域性服务网络的成员馆而建设 。
读者可以分享总馆和其他分馆的资源及服务,分馆执行统一的服务标准 , 参加统一人员培训 , 从 。
15、而保障分馆的服务质量,典型范例介绍,总体概况: 建设方式是:由分馆所在地的基层政府提供馆舍、设备和分馆的物业费等 , 并向苏州图书馆支付5万8万元的建设费用;苏州图书馆负责管理软件安装、文献资源配送、人员配备和日常服务 , 双方以签订协议的方式确认彼此的责任 。
总分馆实行统一借书证 , 可实现总分馆之间的资源共享和通借通还 。
社区分馆作为总馆的一个部门统一管理 。
至2007年底 , 已建立10个分馆 , 总面积达2,500平方米 , 总藏书量10万册 , 音像资料1.6万盘;已建立18个流动服务点 , 1辆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流动大篷车 。
2007年平均每个分馆每月接待读者4,123人次 , 到2008年第一季度上升为4596人次 。
外借图书 。
16、(光盘)79,951册次 , 流动图书车接待读者68,892人次 , 外借图书38,938册次 。
苏州图书馆总分馆建设 , 因社会效益显著而引起市政府的关注 , 总分馆建设被市政府连续列入2006、2007年政府实事项目 , 市图书馆的购书经费也由2006年的320万增加到2007年的500万 。
模式特色: (1)紧密型总分馆关系 (2)“动态资产权”基础上的物流和通借通还 (3)扁平化管理,苏州模式,典型范例介绍,总体概况: 广东流动图书馆是由广东省政府投入经费、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负责实施、在省内欠发达县建设分馆(冠名为“广东省流动图书馆) , 在分馆之间实施资源流动和共享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
从2003年起 , 广东省 。
17、政府每年拨专款500万元(2006年起增至600万元) , 支持省立中山图书馆建立流动图书馆分馆 , 截止2008年 , 已经在广东省内设立了57个流动图书馆 , 总投入近3千万元 。
模式特色: (1) 实行了扁平化管理 , 突破了省、市、区(县级市)三级财政分灶吃饭的体 制 , 突破了省、市 、区(县级市)、街(镇)四级图书馆的层级管理体制 。
(2)首创了“图书物流模式,广东“流动图书馆”,典型范例介绍,总体概况: 基层图书馆建设:按照“图书馆之城”建设项目 , 在每个社区(村)建一座图书馆(室) , 使居民可以就近享受图书馆服务 。
对社区图书馆的面积、藏书数量、报刊种数、开馆时间、人员等做出规定 。
社区/村图书馆的最初设置经 。
18、费大都来自区财政 。
总分馆建设:总分馆关系主要存在于各区馆及区内的部分街道馆和社区馆之间 , 但在不同的区总分馆的建设模式也不相同 。
四级服务网络建设:至少包含7个边界清晰的网段:第一个网段是由深圳图书馆与6个区图书馆构成的有限“通借通还”网络 。
另外6个网段由6个区图书馆分别与它们的分馆构成 。
模式特色: (1) “图书馆之城” 自上而下全面建设; (2)融入了基层图书馆建设、总分馆建设、区域性网络建设等内容,深圳“图书馆之城”,典型范例介绍,总体概况: 以城乡一体化为发展方向 , 以总分馆制为建设模式 , 以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多级投入、集中管理、资源共享、服务创新为主要措施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21/0021737008.html
标题: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构建模式案例分析(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