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秘书 董事会 细则 工作
18、机构、专家、顾问等 。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负责公司董事会的其他相关事务 。
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 , 含本数;“过”、“低于”、“多于” , 不含本数 。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进行修改时 , 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案 ,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 , 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制度的规定 。
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 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制度为准 。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
第五十四条 本议事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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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23/0021759342.html
标题: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四 )